上禮拜四去公務員人力發展中心上生活刑法的課程,課程中有提到加密貨幣的基本概念和安全投資的概念,沒想到學員們對於美國扣押太子集團加密貨幣的事情,非常有興趣,有個學員問我,如果台灣的被害人認為自己也是太子詐騙集團的被害人,是否有可能要求美國發還所扣押的加密貨幣呢?
經過詢問後的結果是:美國有開設管道,如果個人(非官方)認為自己受害與太子集團有關,可以直接寫信給美國,美國會自己啟動他們的調查程序。如果要透過臺灣官方,就是必須要走報案、偵查、審判程序,最後還要取得臺灣法院的扣押裁定,才能再透過司法互助向美國請求,這個管道一看就知道,不走個幾年,無法完成。但基本上不論透過哪個程序,被害人都還是有機會(只是有機會)從美方扣押的財產中,取回部分資產的。
美方提供的管道是: [email protected]. 這個信箱,另外任何網路犯罪(包含網路詐欺犯罪及太子集團的犯罪),都可透過 www.ic3.gov.裡面的申訴管道(file a complaint),申訴自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