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P實踐過程中被動是否需要裸臀受罰相信是個同好間一直持續會討論的話題,這問題也有很多的同好與我討論過而原因不外乎:覺得脫褲子偏向色情,要除去褲子過於害羞或是裸臀挨打在感覺上太羞恥不能接受,然而身為站在主動方的我其實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很單純,在我的想法裡其實要求被動裸臀挨打並非刻意要羞辱也更不是要將SP帶往色情~在
人類史上有穿著衣服的觀念已是距今30幾萬年前的事了,雖然在那時的衣物可能是很粗糙的獸皮或布料,但也可了解在那時人就有了需要衣物蔽體的觀念,而一路演變至今人們也對於要在旁人面前裸露出身體無疑會視為是羞恥且不能接受的,而由古至今會去命令人脫去衣服或褲子可能也都只會出現在刑罰或處罰中所對待犯人的手段,而目的主要也是藉由此舉動去達到所謂羞辱的效果;說回到SP中我個人也認為要求被動脫去褲子裸臀挨打是絕對會帶有不同程度的羞恥感的,那一定也會有人問:所以你的意思你也是希望被動在處罰過程中感到羞恥嗎還是你也是在羞辱被動呢???
這問題其實我需要分兩個面向來講:
面相1:羞恥成分 - 的確我絕對認同在一個懲罰性質的實踐中一定要有羞恥感的存在我也覺得這也沒有甚麼好奇怪的,遭受懲罰本身就是會感受到羞恥的而羞恥感也能提醒著被動自己正在接受處罰而不是在遊戲,在我的觀念裡被動能承受著這份羞恥感接受處罰也代表著某種程度上的覺悟,也是自己能心甘情願接受代價的一種象徵,這與我在實踐中習慣使用的體罰也是有些這樣的意味在裡頭,所以讓被動在處罰過程中感到羞恥我認為是絕對有必要存在的,但要澄清的是羞恥也絕對不是代表著羞辱,無論是在程度上及意義上都有著顯著的不同,而我今天執行懲罰的目的是希望被動藉由這樣一個活動的感受給自己無論上是警惕或消除罪惡感等等,目的是讓自己在心理上過得去而並非是喜歡著羞辱被動才做這件事,但也必須說羞恥與羞辱也是僅只有一線之隔,執行時拿捏好分寸也是必須的。
面相2:安全因素-在實踐前相信主被雙方都會溝通挨打傷勢程度上的問題,而能夠較為精準的控制傷勢程度也唯有能看得清楚挨打的部位才能夠有較為正確的判斷,所以在我的想法裡也算是可以照顧好被動的一個方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