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們按著地址找過去。
門鈴按下去,門開了。站在門口的,是三個小孩。
最大的看起來大概四五年級,另外兩個還很小,幼稚園左右,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我們。
我朋友跟我對了一個眼神,然後蹲下來,笑著說:
「你們三個長得好可愛喔——家裡有沒有全家福的照片啊?」
那個最大的小孩,很可愛,想都沒想就跑進去,拿了一張全家福出來。
我朋友接過去,低頭看了一眼。
然後整個人愣住了。
照片裡的爸爸——
就是她男朋友。
我們穩住情緒,繼續問小孩:
「爸爸現在在哪裡上班呀?」
其中一個小孩說出了公司名字。
我們謝過他們,轉身離開。
當天下午,直接殺去那家公司。
廠區門口有個員工,我問:「請問有某某某嗎?」
他說:「妳要找我們廠長喔?他今天有上班,我幫妳叫。」
沒多久,一個男人從廠區裡走出來。
我朋友看到他的瞬間,腳步停住了。
就是他。
不是鬼,不是幻覺。
活生生站在我們面前,穿著工作服,是這家公司的廠長。
真相,就這樣攤在陽光下。
他是一個單身爸爸,獨自撫養三個孩子。
他隱瞞了身份,每次去找小珍,都是租車去的——故意讓她以為他是開公司的老闆,出
手闊綽,來去自如。
後來,他打電話給小珍,說出了一切。
他說,他怕她知道真相之後會看不起他,所以從一開始就選擇隱瞞。
後來小珍開始逼婚,他知道自己沒辦法再走進婚姻,但又不知道怎麼開口說分手——
所以他選擇了最懦弱的方式:假裝消失,假裝死去。
後來,他們選擇了分手。
沒有大吵,沒有眼淚,就這樣結束了。
三年的感情,從相識、相愛,到最後用一場「死亡」來逃避——畫下了句點。
事後我問了小珍一個問題:
「如果當初他沒有隱瞞,老老實實告訴妳他是單身爸爸、帶著三個孩子——妳願意嗎?」
她想都沒想,回答我:
「願意。」
她本來就是個傳統的人,不在意對方的條件。
對方工作穩定,在公司當廠長,不是養不起家的人——
只是離過婚,帶著三個孩子而已。
這件事對她來說,從來都不是問題。
我聽完,沉默了很久。
他費盡心思隱瞞的那件事,其實根本不需要隱瞞。
他租來的車、編造的身份、那場假裝的死亡——
全部都不必要。
如果他當初選擇誠實,現在的結局,可能完全不一樣。
但人生沒有如果。
他選擇了逃,她選擇了放手。
**有些遺憾,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不夠勇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