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就像那天一樣,好到讓人心碎。
那個我們曾一起聽音樂、聊天、做愛的全白房間,一起站著抽菸的街角,一起披著夕陽走過的人行道,都和記憶裡的一樣。我只能,不斷重複著那些一起做過的事來,療傷。
我很想他,但我並不確定是高三時候的他、住在倫敦的他,還是喜歡我抽菸的他。
或許我該再次回到那個城市,坐在公寓前的碼頭邊聽音樂,看看那個心碎的感覺,是不是也和現在一樣。
住在倫敦的他,那時和室友住在Hoxton的老公寓。
認識沒幾天的我們,因為喜歡日本流行樂聊得很來,經常在網路上聊到半夜不睡。有天他問我要不要一起看鋼彈最老的動畫,或是其他更無意義的理由,我也忘了,總之不愛出門的我,竟然答應了。
一整個晚上,我們都在喝大罐的Foster's,不斷往Youtube的搜尋欄打字,對彼此強力推薦自己最喜歡的老歌,我坐在書桌前,他在床上。
在某個醉到頂點的時候,他吻了正在專心打字的我,我回吻了。
然後我們就移到床上,學服裝的他一把翻開我的衣服說:「我一直很想看妳這件裡面,到底是什麼。」那是一件蕾絲連體衣,他伸手到下方扣子處,試著解開。雜亂的布料、解不開的扣子、已經潮濕的內著,亂成一團。
「妳的衣服都好好看,但我現在不需要他們。」
或許是因為酒意,我已經不記得細節,只依稀記得我們把衣服丟的到處都是,在他藍色的床裡纏綿,體液、體溫、觸碰、推送與顫抖,一整晚。
隔天他室友來敲門,問要吃什麼,我一頭亂髮從他的被子裡鑽出,窩在他懷裡一臉微笑。室友也笑了。
從那天開始,我對他的喜歡就停不下來,或許,一直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