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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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大紀元文章主要內容重點如下: 🧭 一、時代背景 中國經濟結構性轉變導致白領職缺減少。 大學生畢業後難以找到與專業對口的工作,被迫轉向低端服務業。 住青旅、打零工、送外賣成為新常態,青年對未來普遍失去信心。 🏠 二、青旅女老闆的觀察 青旅住客多為找工作的年輕人,每日開銷約五六十
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所有保險契約有效成立的基礎。如果缺乏保險利益,保險契約就會失去效力。然而,保險利益必須存在的「時間點」,卻根據保險的類型(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而有著截然不同的規定,這是保險學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 這道來自「114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
在人壽保險中,保費繳納是維持契約效力的核心義務。當我們因故忘記或延遲繳交保費時,保險契約並非立即失效,而是進入「效力停止」狀態。然而,要讓保單「復活」(復效),則必須嚴格遵守《保險法》規定的時限和程序。 這道來自「114年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的測驗題(第39題),考驗的就
114年財產保險代理人、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第 36 題要保人權益與義務解析 要保人(Policyholder)是保險契約的核心當事人之一,負責簽訂契約並支付保險費。我國《保險法》詳細規範了要保人在不同情境下的權利與義務,特別是在涉及道德風險的極端情況下,以及對保險公司進行通知的時限要求。 本題
複保險(Plural Insurance)是保險法中一個極為重要且複雜的概念,特別是在財產保險領域,它直接關係到損害填補原則的實現與否。當要保人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同一標的物時,如何確保保戶權益、避免不當得利,並釐清各保險公司的責任,都需要依賴嚴格的法律規範。今天我們將透過一道經典試題,釐清複保險
在保險領域中,保險契約不只保障損失發生後的理賠,更要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必須配合履行特定的「約定保護責任」。這項義務的嚴肅性,遠超過許多保戶的想像。今天,我們透過一道人身保險經紀人考試中的經典法規題,深入探討一旦違反這項約定,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嚴重法律後果。 【測驗題分析】 類 科: 114人身保
在財產保險中,當保險標的物因第三方的過失或行為導致損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後,通常不會讓事情就此結束。為了貫徹損害填補原則(避免被保險人從同一損失中獲得雙重利益)以及追究實際加害人的責任,保險人會行使「保險代位請求權」。 這道財產保險經紀人試題(第24題)的重點就在於檢視考生對於《保險法》第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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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之去皇陵守了三年,我便當了三年的活寡婦。 這三年,我將王府上下事務打理的井然有序。 人前人後,落得個恭孝淑嫻的美名。 三年之期已滿,沈慕之回來了。 所有人都說,我苦盡甘來了。 我卻掏出了一紙和離書。
改編自真實案件 屏東一棟透天厝以420萬低價出售,看房者紛紛反應頭暈噁心。 資深房仲阿偉不信邪接下委託,卻在屋內聞到腐臭、聽見女人啜泣。 當他調閱案件卷宗,發現丈夫殺妻後竟在屍體旁生活了七天。 更詭異的是,每當他講述案情,屋內溫度就驟降。 直到他在染血的電視牆上,看見浮現的掌印正緩緩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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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對足球一竅不通的日本中國觀察宅,穿著紅T恤、揮舞五星旗跑去埼玉挺中國隊,結果發現中國球迷裝備超豪華、票價卻比中國便宜,連漢服新婚夫妻都空降現場。我們幾個日本人反而像是異鄉人。這才是真・中日反差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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