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美國最高法院反墮胎草案外流,不再保障「女性墮胎權」引起軒然大波, 1973年《羅訴韋德》判例,由聯邦憲法保障墮胎權,將回歸由各州政府及議員決定,保守派的「反墮胎法」將立刻申效,紐約各地的女權及人權團體站上街頭抗議,有人說是倒美國民權退了五十年,美國總統拜登則表示:「墮胎應是女性的基本權利,呼籲國會通過立法,將《羅德韋德案》法典化。」前一陣子剛好看了紀錄片《使女無懼;瑪格麗特愛特伍》,相信許多人對使女的故事這部影集並不陌生,該影集描述在基列共和國裡,男女階級分明,父權主宰了這個社會的一切,女性被嚴苛的控制著,「使女」沒有名字,她們存在的意義只是長著兩腿的子宮與職司及大主教交合,以便繁衍下一代,「使女」一詞取自創世紀30章拉結不能生育,要求丈夫雅各與自己的使女同床,以求得自己的子嗣,這部美國反烏托邦的戲劇影集,演出女性自由的稀有珍貴。


到這裡可能很多人心裡想,又是一篇女權主義文章,其實不然,從我出生到現在我認為女性已在職場、家庭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發展至今,女性已經成為其自主的生命個體,擁有經濟、情感、生活的自主選擇,女性與男性只是生理構造上的差異,而現今的社會結構發展,大都為雙薪家庭,我身邊也不少男性朋友,也會協助家事跟家庭的維護,每個人都有女性及男性的特質,來自於個人獨立人格的發展,也是生命主體成熟的象徵。前一陣子剛好一個朋友寫了一篇文章,標題上寫著女性,被私訊說是不尊重女性的行為,當天他問著我們在座女性朋友的觀感,我回應到如當我認為我是一獨立個體“女性”就只是一種標籤的表示,比方我是原住民,但不會因為寫上我是原住民而感到歧視及反感,另一位女性朋友則更直白地說到“我就是女的啊!不然要怎麼說?”女性的確就創作、思考、情感的確是有某一些獨特特徵,在座我們都同意這一點,但就因為撰寫者是男性,人不由自主產生認知框架,同樣也發生在此時此刻。當人們陷入到自我框架的限制中,就容易產生“女性應該是什麼“、”男性應該是什麼“,進而將自己陷入了這樣的身份認知中,哲學三問,第一件事就是”我是誰“,了解自己的個人特質,只有當自己對於自己有清楚的認知跟方向,也就明白自己要去那裡不隨波逐流,獨立個體我認為是人一生所必須追求的目標,自我完善的這條路是隨時隨地且一輩子的事,為此我們都該持續為之努力邁向獨立個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