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CO認證完的文件證明
背景:
- 父: 英國籍. 母: 台灣籍。
- 英國登記結婚( Durham以北), 台灣未登記。
- 寶寶於Durham以南出生。
- 回台時間約3週,父親有同行。
在英國的台灣辦事處有倫敦和愛丁堡辦公室,兩個辦公室使用的申請表格有些許不同,Durham以南的業務由倫敦辦事處處理。
在英國先準備的文件:
- 寶寶手冊(red book)。
- 英國結婚證書和中文翻譯版本。
- 英國寶寶出生證明和中文翻譯版本。
- 寶寶兩吋大頭照4張。
結婚證書和出生證明需要先由英國FCO認証,認証完會貼一張貼紙在原文件背面,再把該文件寄到英國台灣辦事處認証。
建議在英國就先把寶寶大頭照準備好,台灣對寶寶大頭照的要求眼睛需張開,和英國可接受閉眼照不同。
回台灣後的流程:
- 去衛生所申請寶寶手冊(提供red book)。
- 給民間公証人公證結婚證書和出生證明,給公証人的文件需要是已經由英國FCO和台灣辦事處認證過的正本再加上其中文譯本。
- 寶寶手冊拿到後去移民署申請定居證。
- 定居證拿到才可以報戶口。
- 申請護照。
如果回台時間不夠長,建議直接去台北移民局辦定居證,在桃園辦理還是會寄到台北審理發證, 時程上可能會差個1-2個工作天。
建議辦理所有手續時都帶著:
身份證,雙親護照,寶寶大頭照,寶寶護照,寶寶手冊,red book,公証過的出生證明和結婚證書,老公。
所有文件在移民署和外交部都可現場影印,相當方便,需要申請育嬰津貼記得帶郵局存折。先生無法前往可先將定居同意書, 子女姓名同意書和育兒津貼申請書簽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