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之四、正確的修行、應滅除「我想、人想、眾生想、壽者想」嗎?(續)
* jiva (命,壽者)jiva 即命,或稱壽者,為有生命或壽命的個體。
在耆那教 (Jaina),命等同於靈魂,故個體有生命、壽命,乃因有靈魂;唯靈魂堪稱命,個體的無靈魂部分 (身體、物質) 不能稱為命,故,有靈魂的個體、應稱命者。
何物內含靈魂?耆那教的理解溢出前節眾生 (sattva) 之概念,舉凡:地、水、火、風等物體,植物 — 無心識的生命體,動物 — 有心識的生命體,耆那教認為皆有靈魂在內。
與靈魂相對,非命 (ajīva) 包括:補特伽羅 (原子和由原子組成的物體)、時、空、法、非法。
然,其理論乃矛盾,蓋,補特伽羅既然較地、水、火、風細微,則地、水、火、風可視為由原子與靈魂共同構成之物體,原子和靈魂既可共同構成地、水、火、風,又為何不能構成其他物體,如岩石、金屬、山河大地等?如此,則何事物不能混有靈魂,而何事物不能稱為命者耶?
於佛教,靈魂僅存於與心識 (vijñāna) 相容之個體,即具神經系統之生命體中,因而,僅限有情眾生能具有靈魂,植物 — 無心識的生命體,及無生命的物體,則不能具有靈魂。而植物與動物之分,亦在神經系統之有無,此原則在低等動物依然適用。
在耆那教,業塵 (asrava) 為微細物質,當靈魂有情慾,業塵將漏洩 (āsravati) 至靈魂中,靈魂因之受縛於塵世輪迴、不得解脫;情慾既為業塵之黏著劑,則斷除情慾、可使靈魂擺脫業塵沾黏、得到解脫。
在佛教,業 (karma) 被一一記錄在阿賴耶識 (ālaya-vijñāna) 的庫藏內,屬阿賴耶識之一部,已造舊業既已存在、永不能消除,為累劫業種;業種再生出業結、主導作為。阿賴耶識可設想為由一層層的織布構成,織布之網罟相當於業結、即無明作用,眾生受困於織布、為無明作用拘執、不得自在;修行者以一念知見之心、穿越最底層織布 (無始無明)、透見虛空,業、即失其依附基礎,稱為「不住」,此時,彌滿虛空之佛光照澍熙澤阿賴耶識,將其「徹底轉變」(parāvarteta) 為大圓鏡智,其後,雖有作為、不再造新業,而過去業結亦失拘束力,是為解脫。
比對以上印度各教派理論與《圓覺經》四相,可知:ātma-saṃjñā、pudgala-saṃjñā、sattva-saṃjñā、jīva-saṃjñā 實為各教派的本體X,而非《圓覺經》主張的漸次深化的修行階段Y;再者,《金剛經》第三分第二個回答的sattva,應採前節所述第二個含義,即數論派的「純質」,而非「眾生」,方與其餘教派之本體論立場一致。
依此,ātma-saṃjñā、pudgala-saṃjñā、sattva-saṃjñā、jīva-saṃjñā 應一律置於圓周的六點鐘處,而非類比《大乘起信論》之「始覺」邏輯,將圓周上、由十二點、沿順時針方向朝六點行進之半圓,切分為四節點:我相 (十二點鐘處)、人相 (二點鐘處)、眾生相 (四點鐘處)、壽者相 (六點鐘處)。
回到對於為什麼「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第三分),《金剛經》回答如下:
tat kasya hetoḥ | sacet subhūte bodhisattvasya sattva-saṃjñā pravarteta na sa bodhisattva iti vaktavyaḥ |
tat kasya hetoḥ | na sa subhūte bodhisattvo vaktavyo yasya ātma-saṃjñā pravarteta sattva-saṃjñā vā jīva-saṃjñā vā pudgala-saṃjñā vā pravarteta |
笈多譯為:
「彼何所因?若,善實!菩薩摩訶薩眾生想轉,不彼菩薩摩訶薩名說應;
彼何所因?不彼,善實!菩薩名說應,若眾生想轉,壽想若、人想若轉。」
梵文白話直譯、為:
「為什麼呢?須菩提!若菩薩的 (bodhisattvasya) 眾生想 (sattva-saṃjñā)『生起、或開展』(pravarteta),則不應稱為菩薩;
這又是什麼緣故呢?須菩提!若他的我想 (ātma-saṃjñā)、純質想 (sattva-saṃjñā)、命想 (jīva-saṃjñā)、人想 (pudgala-saṃjñā)『運轉、或發動』(pravarteta),則不應稱為菩薩。」
此中,實有二層次回答:
第一層次、旨在回答上問,即:為什麼滅度一切眾生,卻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第二層次、旨在回答上層回答,即:以何緣故,若眾生想生起、或開展,則不應稱為菩薩。
「轉」字、譯自梵文pravarteta、而非parāvarteta,二詞的含義確有不同:
前綴詞pra- 意為:向前、開始、進行。
動詞詞根vṛt 意為:生起、運行、轉動。
varteta 是動詞詞根vṛt 的祈願式,表「願望」、或「條件」,意為:若生起、若運行、若轉動。
pravarteta 由pra + varteta 構成,意為:若生起、若開展、若運轉、若發動;常用於現象界種種紜為的動態運行、如「生滅輪轉」之場合。
前綴詞parā- 意為:超越、穿透、徹底捨離、臻於究竟。
parāvarteta 由parā + varteta 構成,意為:若超越地轉動、若根本地變化;常用於從現象界跳躍至本體界的徹底轉變、如「轉識成智」之場合。
於《金剛經》脈絡,使用pravarteta 更契合前後文意,強調眾生想與各種心識主體想的「生起開展、與運轉發動」,而無「徹底轉變」之意涵。
上段《金剛經》回答二次「彼何所因」:第一次言,若菩薩有眾生想「轉」,則不符無餘涅槃之旨;第二次言,若彼有我想、純質想、命想、人想「轉」,勢將導致前述眾生想之生起與開展。
第一層次,眾生想pravarteta,指的是眾生想「若生起、若開展」;
第二層次,我想、純質想、命想、人想pravarteta,指的是吠檀多派的ātma-saṃjñā、數論派的sattva-saṃjñā、耆那教的jīva-saṃjñā、犢子部的pudgala-saṃjñā,即阿賴耶識的純質、及其激質 (動) 翳質 (靜) 作用「若運轉、若發動」。
因而,《金剛經》非旨在壓制現象層面中妄念Y 的持續生起,而實欲從根本上穿透並顛覆使妄念Y 得以持續生起之心識主體X。
此釋合於《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之旨。
是《經》卷五百八十九第十三會安忍波羅蜜多分、云:「聲聞乘人所有安忍,唯觀色蘊、乃至識蘊『無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者、士夫、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受者、知者、見者之所引發;菩薩乘人所有安忍,亦觀色蘊、乃至識蘊『都無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增無減、本來寂靜之所引發。」
「引發」、即因「運轉、發動」、而「生起、開展」之意。
經文意謂:
聲聞乘人雖觀一切眾生想、乃至五蘊、皆由因緣和合,於中「無我」,而得淡化執著,實未脫各種心識主體X 之羅籠繫縛,易言之,種種想雖得暫時熄滅、沉寂,一旦,妄念因心識主體X 之「運轉、發動」、而再度「生起、開展」,則復輪轉於生滅之循環;
阿賴耶識X 既可設想為由一層層的織布構成,織布之網罟相當於業結,則菩薩乘人以一念知見之心、穿越最底層織布、透見虛空時,便證得佛性光輝照澍熙澤宇宙萬法,易言之,當人透出X、徹見一切眾生想、乃至五蘊「都無自性」,則業、失其依附基礎,稱為「不住」,其後,任憑紜為物象輪轉運行、五蘊作為行止起滅,若由環形中心 (佛性) 視之,實是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增無減、本來寂靜,是為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