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等庭和客戶閒聊,客戶問我當律師的心得,我說我把「當律師當作修行」。
第一,專注當下:開庭時開庭,寫契約時寫契約,吃飯時吃飯。不要吃飯時想開庭,開庭時想等等吃甚麼。
第二,遇到一件事情時,當下不要評價或評論:這很難做到,但至少克制自己的衝動,不要馬上做出反應。因為很多事情當下是看不清的,一件事情是好是壞、是真是假、是福是禍,往往需要相對長的時間才能客觀評論。
第三,把情緒留在當下:做律師會有很多情緒,也會接受很多情緒,提醒自己把情緒留在當下,不要帶走。第四,持續精進:每天都要學習,每天都要反省,將每日所見所遇轉化為經驗。
第五,接受無法控制的事:例如訴訟過程證據不完整、證人不來,這個月法官調走下個月換法官重頭開始。
第六,給予安定:很多人找律師,是帶著害怕、無助、甚至絕望來找律師,這時不只處理案子,也要幫當事人安心。
第七,律師常面臨各種誘惑,要做到百花叢裡過,片葉不沾身。
寫不到十點,就換我們開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