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由於醫美手術併發症以及醫療爭議案件層出不窮,終於迫使衛福部再度出手整頓,預告將再次修正《特管法》,全面加強醫美管制。公布之後立刻在醫界引發軒然大波,支持與反對的聲音相互拉鋸。對此,台灣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皮膚科專科醫師邱品齊直言,今天之所以造成這樣的結果,其實最早從2015年12月29日衛福部首次針對醫美管理公告修正《特管法》開始,直到2018年6月8日衛福部公布特管法修正草案,其實就已經埋下日後的「必然結果」。
這次特管法的再次修正,更像是在已經充滿破洞的巨網上「補一道補丁」,如果沒有針對背後的結構問題進行改善,這張已經漏洞百出的醫美大網,實在很難補得起來也很難改善目前醫療傾倒的問題。
現在醫美市場之所以亂象叢生,其實並非單一事件所致,
而是多重制度缺陷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果。
在2018年衛福部修正的《特管法》規範,雖然看起來核心目的是為了強化高風險醫美手術的管理並提升病人安全。然而,在擬定的過程中卻產生了幾個關鍵的「破口」。
(一)美容醫學針劑注射及美容醫學光電治療並沒有限定執行醫師資格,也沒有規範相關教育訓練過程。
(二)在界定可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專科時,納入了許多在養成教育中並未充分訓練此類手術的相關專科,變相地擴大了可以執行醫美手術的醫師範圍。
(三)相關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範圍很侷限,並沒有隨著時間變化進行調整。
當時有許多專家學者都曾經提醒衛生主管單位《特管法》有不少漏洞,未來勢必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如今,這些「因」已經結成了「果」。
這次衛福部再次修正《特管法》,也是為了當年留下的破洞「補破網」。但會造成醫美亂象的根源其實有以下五大原因,如果沒有一起解決的話,最後結果應該還是事倍功半。
健保制度驅使醫師流向醫美市場
雖然全民健保與美容醫學看似是兩個獨立的系統,但事實上,僵化不合理的健保制度,卻間接成為把醫師推向醫美市場的驅動力,導致許多醫師面對著過於勞累、過度評鑑、浮動點值、雜事繁多且風險大增的醫療環境時,並不願意留在醫療院所從事救人治病醫療行為,而選擇投入錢多、事少、成就感高的醫美市場。
說實在,現在的健保制度對於願意用心看病的醫師們相當不友善。一位醫師投入相同的時間與精力,一邊是認真看病、努力救人另一邊是微整注射、醫美手術,兩者所能得到的薪資報酬差異真的相當大。舉例來說,仔細看病30分鐘、詳細問診、找到病因、治好患者疾病,健保可能只給付幾百元;拿這30分鐘去做效果可能撐不到半年的電波音波,自費收入可能有好幾萬元。在這樣的懸殊落差之下,人性很難不被動搖,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像史懷哲一樣,為了理想放棄所有。
PGY 制度的漏洞
這次修正特管法會吵成這樣,PGY制度的補正只是其中一個導火線。過去醫學生修業制度是「6年+1年實習」,後來改成「6年+2年PGY」,原本的精神很單純,也就是所有醫學生在成為正式醫師前,都需要先接受2年的基礎臨床訓練。
PGY原本的設計很合理,但最大的漏洞是可以有選擇性逃脫,也就是說如果唸完醫學院考上醫師國考的醫師,之後要選擇專科醫師訓練或是在大型醫療院所工作,就需要先經過2年PGY訓練,才能申請住院醫師進行專科訓練。但如果畢業後不想選擇專科醫師訓練,就可以跳過2年PGY,直接到醫美診所或一般科診所執業執行醫美業務,這也就是「直美」的來源。最近衛福部公佈一份數字,讓大家嚇了一跳,全台竟然有 600 多位醫師,沒有接受 PGY,就直接進入醫美市場。
也就是說,他們的醫學知識與經驗主要只來自於教科書,並沒有基本臨床訓練,這樣就可以在醫美診所執行醫療行為。老實說,醫學院6年的學習「只是紙上談兵」,對於臨床疾病了解以及重症急症應對只是一張白紙,這樣到醫美診所時,充其量也只會被當作「白袍高級操作員」或是「流水線醫師」,一旦遇到疾病判斷或是突發狀況根本無法處理。
現在政府才想要回頭補洞,要求這些人補齊 PGY資歷,這樣當然會造成反彈。
但站在醫療安全的立場,我仍然認為至少醫師的PGY資歷一定要想辦法補齊。因為PGY是醫師在正式執業前「最低限度」該具備的臨床診療能力;至於之後想不想走專科,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可是連 PGY都沒有就直接到醫美診所,不但對自己的醫療生涯會有缺憾,對多數民眾就醫權益來說,也是很難放心。
醫美市場早已失去醫療本質
現在要開設一家醫美診所並不難,只要有資金,找到願意掛名的負責醫師,買幾台機器,進幾支針劑,之後再多點廣告行銷就可以開張賺錢。以我自己的觀察,很多的醫美診所其本質根本不是專業導向而是只是為了「賺快錢」。市場在商業操作下,廣告行銷到處可見,過度醫療、誇大宣稱與包套療程比比皆是,這跟醫療本質實在完全相反。
商業化也徹底改變了醫師角色。現在醫美市場「不太需要太專業的醫師也不喜歡講真話的醫師」,反而需要「會自我廣告行銷的醫師把自己當通告藝人的醫師」。在醫美市場醫師的專業角色愈來愈弱,醫美儀器與針劑代言人的廣告卻琳瑯滿目,充斥在計程車的螢幕、捷運站以及高鐵站,看起來光鮮亮麗,卻沒有告訴消費者可能的風險。結果現在很多醫師也變成是廠商的傳聲筒或推銷員,完全放棄專業思辨的能力真的相當可惜。
資訊不透明與不公開
民眾到醫美診所,常常不知道該醫師過去有沒有相關專科資歷。依我的觀察,許多醫美診所的醫師資歷,並不是專科醫師資歷,而是參與民間協會或學會的資格與專科醫師資歷是完全不同的。此外也有刻意隱瞞原本專科資歷的狀況,以免被民眾發現造成困擾。由於衛生單位沒有重視醫師資歷揭露問題也沒有強制要公開說明,使得許多未被台灣承認學歷的非正式醫師、波波醫師甚至是非醫療人員,也可能在醫美診所進行醫療行為。民眾如果事先不知道要求證,根本就很難確定醫師真正的資歷為何。
對於密醫太寬容且刑責過低
「檯面下一堆非法醫美,密醫、外配、外籍移工甚至非醫療人員都在執行醫美處理,照理說應該要加強嚇阻,但政府監管力道不足,處罰也非常輕。」近期有幾則新聞案例提到有不少越南移工在非法進行割雙眼皮、墊下巴、隆鼻等醫美手術,房間擺滿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針劑以及大量的處方藥。被抓到後卻常常沒有嚴重的刑責,也沒有追究這些醫療器材、針劑與藥品的來源。於是這就跟詐騙案一樣,輕判輕縱,完全沒有嚇阻效果。醫界有個笑話,「我們千辛萬苦拿到醫師執照,出事罰更重,沒有這張執照,密醫罪反而很輕,這很奇怪。」
評鑑並非萬能管制也非全能
這次引起醫界反彈還有另外一個爭議點,就是要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前「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機關(構)、非營利法人所為相關評鑑或認證通過後,始得為之」。或許評鑑本身的確能提高民眾就醫安全,但其實評鑑勞民傷財,認定上也會有人為差異,是否真的對於高風險醫療能有實質保護效益實在有待觀察。而且評鑑不是萬能,重點還是在於執行者的想法與做法。
理論上在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的醫療院所,應該先要求執行人員的專業資歷、繼續教育訓練完整度、安全麻醉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備所需的急救技巧。因為這幾年多數醫美死亡案件,並不是因為手術失敗所致,而是沒有考慮到麻醉安全,結果患者因為麻醉藥物產生副作用,造成生命威脅而無法及時挽回。
以我在第一線的觀察,醫美亂象其實不是哪一位醫師、哪一家診所的問題,而是整個
制度系統性的問題,加上長期放任沒有導正所累積的結果。
如果這次修法仍停留在補破網的層次,而沒有處理真正的結構缺陷,市場只會不斷產生新的漏洞繼續重演先前的悲劇。
想要讓醫美回歸醫療本質,雖然現在想來調整已經有點遲了,但有做總比沒做好。如果想要真的從體質上改變,並不是只有靠管制、靠評鑑、靠法條,而是需要從根本解決問題並建立專業永續的制度,如此才能可長可久。
註:
特管法=特管辦法=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醫美=美容醫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