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過我辯護的當事人都知道,我會在做筆錄前反覆唸這段咒語:「不要說謊!不要猜!針對問題回答!」
當然,做筆錄時會被問甚麼,該怎麼講,其實要看實際的案情而定,但「不要說謊!不要猜!針對問題回答!」這三點在每個案件都適用,以下分點來說明。
第一點:不要說謊
這點來自於非常基本的人性,亦即「10句話裡只要有1句假話,那其他9句都像假話」。因此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不會被拆穿,不然絕對不要說謊。一旦被拆穿,那相當於信用破產,再說什麼都不會有人信,更會影響犯後態度的認定,甚至壓縮辯護空間,導致案件救不回來。
當然,這絕不是要求被告把自己的犯罪事實全盤托出,你可以有技巧的拒絕回答,但絕不要講那種馬上會被人翻證據出來打臉的話。
第二點:不要猜
做筆錄時,有不知道、想不起來的事情非常正常,人的記憶力本來就有極限。如果要突然回想上禮拜五的晚餐吃甚麼,我相信沒幾個人想得起來。
因此做筆錄時,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忘記了就說忘記了,千萬不要猜或推測。被告猜可能挖了個大坑給自己跳,證人猜可能導致無辜的人被冤枉。
第三點:針對問題回答
如果問你事發時人在哪,你就回答地點就好(其他問題也一樣),不要多補充原因、動機等等額外的資訊,更不要突然開始抒發自己的心情。這只會損耗警察跟檢察官的耐心,讓做筆錄的過程變得冗長。而且額外提供的資訊,很可能成為繼續深入調查的線頭。
台灣民眾有「等被起訴了再找律師」的觀念,這其實大錯特錯,法律界有句話叫「案重初供」,意思是被告第一次講的話最準最真實,有些待平反的冤案就是第一次筆錄就把案請講死,導致請了律師也救不回來。
要去做筆錄了,還是建議找律師陪同,如果真的要自己去,請再跟我一起默念:「不要說謊!不要猜!針對問題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