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他的豐功偉業至少還能繼續再寫個5、6篇,但我覺得好像也夠了;一路看到這,應該已經沒人會問我「為什麼要分手」了。
當然,人不可能都沒有優點:他會鋪好我家的床,他早上起床跟晚上睡前都會傳早安晚安訊息(我個人一點都不在意早安晚安的訊息,我如果晚回或沒回他還會靠杯我,我寧可他不要傳)。
我沒有要故意婊他,這真的是我們在一次爭吵中,他為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所付出的自我表述。
記得聯絡簿嗎?我記得小學時我在聯絡簿上寫著我今天做的家事是「開門」(聽到門鈴去應門),我媽要簽字時,看著我說:「這妳好意思寫?」
一個極度政治不正確、但能抵銷部分爛帳風險的操作是:男人還是要挑帥的。
反正帥的醜的都有可能會鬧鬼;如果那些聽完鬼故事後覺得「怎麼跟這種人在一起」的朋友們在看到照片後能覺得:「好吧我知道了。」你至少還能證明你沒有瞎的徹底。
我不是說帥就可以亂來;而是如果對方不上道、臉又不行,你還要想辦法從一堆屎中找出可以誇的東西?
靠,那真是扎扎實實的二次創傷,慘不忍睹。
「他陪了妳一段路,有賺有賠,這次賠得比較多而已。」朋友總是幹話中充滿著豁然開朗的智慧。
放掉錯的,才有空間容納對的。
例如那宛若好吃的草莓蛋糕的生活。
慢走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