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農業與環境部宣布,已規劃針對超過63,800 公頃的海域進行離岸風電開發的可行性研究。
農業與環境部1月表示,已將63,800 公頃的海域調查權分別分配給越南電力集團(EVN)與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PVN),在海防市與林同省的海域進行探勘,相關調查作業預計為期 36 個月。EVN 獲分配約 24,000 公頃、位於龍洲群島及白龍尾島附近的海域,用於評估北部灣 1.3(Bac Bo 1.3)離岸風電計畫的相關可行性。PVN 則獲配林同省外海超過 39,800 公頃的海域,以進行南中部 1(Nam Trung Bo 1)離岸風電計畫的調查工作。
農業與環境部規定,這兩家國營企業不得將海域使用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或作為出資用途,亦須嚴格遵守有關國防、安全及環境保護的相關法規。如調查過程中發生污染或海岸侵蝕情形,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進行修復;若發現文化遺產,須依法通報主管機關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