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豫,嘉義人,是個仗義疏財的綠林好漢,因為曾經犯法,遭到官府強力追捕,不過莊豫平常仗義疏財,幫助了不少人,自然有許多人暗中幫忙藏匿他,後來他便來到梅仔坑(今嘉義縣梅山鄉)的山中隱居。
話說當地有個人叫紀彪,生了七個兒子,紀家個個精通拳術,卻仗著自己武功高強,經常魚肉鄉民,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人跳出來指責,就會被他們修理,即使告上官府,也無法獲得公道。
紀彪的第四個兒子叫紀傻(應該不是真的取名「傻」,而是某種綽號),某日看見鄰村居民郭琬的女兒,覺得郭女很漂亮,打算納郭女為妾,就請媒人到郭家提親。郭琬當然不願意將自己的寶貝女兒嫁給紀傻這種人,便表示自己的女兒要嫁給讀書人,而且不想只當妾,所以請媒人婉拒紀傻。
紀傻聽後大怒說道:「讀書人值一毛錢嗎?嫁給我,就足以光耀門楣了!(哪來的自信啊?)郭琬竟敢拒絕我,我一定要得到他女兒!」於是紀傻召集手下佃農十幾人,拿著武器來到郭家,強行將郭女帶走,郭琬倉促不知所措,只能哭著跟在後面,一旁路人看到,都感到氣憤,卻也無能為力。
郭琬跟了一段路,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傷心返家,回程途中,遇到一個叫阿摩的人(不是阿摩線上測驗的那個阿摩),阿摩問郭琬,為什麼不去官府提告呢?郭琬無奈的表示,官員多半昏瞶,懶得管別人閒事,就算告官了,也不能拿紀彪怎麼樣。
阿摩便建議郭琬去找莊豫,郭琬詢問道:「莊豫是誰呢?難道是當今有權有勢的大人物嗎?」阿摩回答:「不是喔,莊豫是個俠士,好打抱不平,你去找他,他一定可以幫你討回公道!」郭琬帶著一絲希望,跟著阿摩去找莊豫。
兩人進入山中,走了十幾里,來到莊豫居住的茅屋。當時天色已昏暗,茅屋內透出微弱的燈光,四周有許多古木,環境清幽而寂靜。
阿摩先去敲門,門內傳出莊豫問話的聲音:「來者可是阿摩?」阿摩回答:「是」。莊豫確認不是來捉拿自己的官兵後,便開門讓二人進屋。
郭琬進屋後,看著眼前這位名叫莊豫的少年,雖然身材削瘦,但目光炯炯有神,氣勢凜然,便跪趴在地上向莊豫哭訴,希望莊豫可以為自己討回公道。
莊豫聽後大怒說道:「這個賤人這麼想落在我手裡啊,我之前已經饒過他好幾次了,他竟然還敢做出這種惡劣的事情!老先生在此稍坐,待我把你女兒救回來」說完,便起身前往紀家。
當天晚上,紀傻搶到了郭女,準備要侵犯她,郭女大哭,紀傻竟生氣的鞭打她(真是禽獸不如),忽然紀傻聽聞屋頂上有人說話:「你今天洞房花燭夜,怎麼不請恁爸喝酒啊?我自己來討喜酒喝了!」
紀傻大聲喝斥:「你誰啊?小偷嗎?」不過他爸紀彪聽出這是莊豫的聲音,嚇得趕緊叫家人不要出聲(有用嗎?),此時莊豫已經翻身跳下來,站在屋簷前。
紀彪試圖透過硬拗的方式打圓場:「我兒子今晚納妾,這女子匆促離開娘家,因為想家才撒嬌啼哭,沒想到驚動了足下...」
莊豫說道:「她恐怕不是撒嬌啼哭,而是哀求饒命,只求不要被打死吧」(莊豫OS:我只是沒有讀書,不要把我當白痴好嗎!)
紀彪聽後臉色一變表示:「就算她死了,又干你屁事?你該不會是為了那姓郭的前來吧?」(廢話,莊豫前來救郭琬的女兒,不是為了郭琬,難道是為了隔壁老王嗎?)莊豫表示:「對!」
紀彪說道:「我們家可不會屈於人下,你既然來了,敢不敢決一勝負?」莊豫笑道:「可以!」紀彪便持刀攻擊莊豫,七個兒子也一起進攻(笑死,紀家父子八人圍攻莊豫一人,到底是有多怕莊豫啊?)
此時莊豫早已縱身一躍,跳到桌上,並迅速取出隨身攜帶的彈丸(史料原文記載為「丸」,應為鐵製或石製的彈丸暗器),朝向紀家其中兩名兒子丟出,打傷那兩人的眼睛,那兩人當場倒地不起。
莊豫笑道:「新郎怎麼還不上前迎戰呢?」紀傻大怒,揮刀跳向莊豫,莊豫從容不迫,再度取出一顆彈丸,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向紀傻射出,不偏不倚正中紀傻的下體,紀傻也痛到當場倒地(光看文字就覺得痛)。
莊豫也挺幽默的,什麼身體部位不打,偏要打紀傻的下體,推測莊豫的OS:這整起事件,都是因為你紀傻「大頭管不住小頭」導致的,既然如此,就用我手中的彈丸,替你好好管教一下。
不過由此可見,莊豫投擲彈丸的功夫確實了得,想打眼睛就中眼睛,想打下體就中下體,總是能精準打到他想要打的部位,可說是「丸」無虛發!
紀家其他人,眼見自己這邊已經有三個人倒下了,都嚇得不敢再前進,而莊豫畢竟是來救人的,不是來打人的,因此講完物理後,便開始講道理:「如果我丟出的是飛鏢,你們全家早就沒命了,今天就當作是給你們一個警告,快點讓我把郭女送回去!」紀彪知道打不贏,只好乖乖答應,莊豫背起郭女,用布綁好後,一躍而去。
莊豫帶著郭女回到茅屋時,已經是深夜,忐忑的郭琬看到女兒平安歸來,既感動又高興,拜謝莊豫後離去。而紀傻自從下體被打傷後,便喪失了生育能力(惡有惡報),紀彪也不敢再欺壓鄉里了。
以上內容不是小說情節,而是《臺灣通史》的真實記載喔!史料原文雖然是文言文,但還滿好理解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看(為了避免篇幅過長,就不貼上來了)。
說真的,如果把莊豫的名字遮住,還以為是俠義小說的橋段呢!
莊豫救出被搶婚的郭女,教訓搶婚的紀家父子,彷彿《水滸傳》的魯智深,在桃花村義救劉太公之女;莊豫投擲彈丸,先後擊倒紀家兄弟三人,也頗有《水滸傳》中「沒羽箭張清」的架勢。
筆者每次看到這則記載,都覺得像在看武俠小說,內容非常精彩,令人拍案叫絕、大快人心。
莊豫還有劫富濟貧的事蹟。
話說嘉義有某位知縣,因為長期貪污而被罷官。這位知縣返鄉途中,帶著一拖拉庫的行李,其中還有個小箱子,特別由三名護衛列隊拿武器護送(此地無銀三百兩)。
莊豫推測裡面應該裝了不少珍寶,便衝上前去,以一敵三,將那三名護衛推倒,那三名護衛都跌出好幾十步外,莊豫迅速奪走那個箱子並離開,左右護衛試圖追上莊豫,卻都追不上(再次可見莊豫的身手不凡,一出手就把三個人震得遠遠的)。
果然不出莊豫所料,一打開那個箱子,裡面果然裝了一大堆錢財,史書記載莊豫「散窮民,惠者眾」,他將這些財寶分給窮人,許多人因此受惠。
時間來到清光緒八年(西元1882年)正月,當時擔任巡道的劉璈,派出數營官兵,分別駐防鹿麻產(嘉義竹崎一帶)、斗六門(雲林斗六)、半天寮(苗栗後龍一帶)、埔尾(雲林莿桐一帶)等地,同時又命臺灣府知府袁聞柝會師於梅仔坑(嘉義梅山,前面提到過了,就是莊豫住的地方),準備要捉拿莊豫。
奇怪了,莊豫上述那些行為,官府有必要動用這麼大的陣仗來捉拿他嗎?原來啊,莊豫決定起義,反抗清朝統治,只是還來不及舉事,消息就走漏了。只要涉及起義造反,就會觸動到清朝政府的敏感神經,因此官府嚴陣以待,大規模前來捉拿莊豫。
至於莊豫起義的動機是什麼,史料並未記載,參考莊豫上述的事蹟以及他的為人,不外乎就是看不慣官員貪污腐敗,在「官逼民反」之下,才決定鋌而走險。
清朝官府預判了莊豫要起義,不過莊豫也不是省油的燈,他也預判了官府的預判,當官兵來到梅仔坑時,莊豫早就跑了。
官府當然不會輕易放過他,開始強力搜捕,莊豫便過著逃亡生活,每到一個地方,都不敢久留,白天躲起來,到了晚上就開始跑路,就這樣持續了好幾個月。
某天,莊豫來到熟悉的一位妓女處所,那位妓女請莊豫喝酒,莊豫不疑有他(畢竟是熟人嘛),幾杯黃湯下肚後醉倒了,殊不知,那位妓女早就被官府收買了,莊豫喝醉沒多久,偵查搜捕莊豫的官府人員就走了進來。
莊豫喝太多,酒精中毒動彈不得,想跑也跑不了,想使用彈丸必殺技,卻也拿不了彈丸,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被官兵逮捕。
好不容易成功逃亡了數個月,卻栽在那個妓女手上,可惜英雄難過美人關,我說莊豫啊,你沒事去找妓女幹嘛呢?
莊豫被押解到官府後,坦蕩地承認自己預謀起義,也因此被判了死刑。
行刑前,莊豫對旁人說了一句令人感慨的遺言:「我向來沒有讀什麼書,不知道我做的這些事,跟古人相比如何?」
是啊!莊豫一介平民,卻願意為陌生人挺身而出,見義勇為,頗有古代義士之風,其精神值得敬佩;反觀當時許多官員,科舉考試出身,讀了不少聖賢書,卻消極怠惰、貪污腐敗、縱容犯罪,實在諷刺。
在官府的眼中,莊豫是個不折不扣的罪犯,但在郭琬父女以及那些曾經受到莊豫幫助的窮人眼中,莊豫不僅是他們的恩人,更是個英雄。
莊豫的俠義人生到此結束,但他的俠義事蹟,仍永遠留在那些受幫助的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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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通史·卷三十五·勇士列傳·莊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