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不再年輕
力量不再年輕
速度已經變慢
關節開始僵硬
花朵枯萎凋零
雄獅任憑土狼
鯨魚沉入深海
太陽吐露星雲
吳剛一直伐桂
薛西弗斯又爬
暮光不輸朝陽
落葉才能乘風
臺語、臺灣話不是閩南語
從荷蘭時期文獻(如《熱蘭遮城日誌》)、學術研究與日治時期紀錄可知,臺灣歷史發展是多族群在島上長期互動、融合的結果,非單一來源。
荷蘭時代(1624–1662):漢人定居、納稅、通婚與共同生活。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當時稱「大員」或「福爾摩沙」)建立熱蘭遮城(今臺南安平)作為貿易據點後,大量招募漢人作為勞動力,從事農業、漁業與貿易。
漢人並非短期過客,而是長期定居——租屋、納稅與集中居住。荷蘭當局向漢人徵收人頭稅(每人每月約1.5里爾),並派士兵臨檢稅單。
1640年代起,漢人被要求集中住在熱蘭遮城附近(今安平一帶),以便管理與監控。
1650年,荷蘭甚至要求熱蘭遮城市鎮居民登記房地產所有權,領取完整所有權狀。熱蘭遮城內八成以上是「唐人」(漢人)屋舍,顯示漢人已在當地形成穩定聚落,從事生意與生活。
此外,荷蘭文獻記載,每個原住民村落中幾乎都有漢人居住,有些漢人與原住民女性結婚並定居村落。
漢人帶來耕作技術(如稻作、蔗作),並參與鹿皮貿易、捕魚等經濟活動。
雖然通婚比率不高,但確有實例,尤其在南部平埔社附近。
漢人與原住民共同參與地方經濟,荷蘭也透過「贌社」制度(包稅給漢商)讓漢人與原住民互動。
熱蘭遮城是國際貿易港,居民包括西拉雅族、漢人(閩南、客家)、荷蘭人、日本人等。貿易、農業與日常互動需要共同溝通工具,自然形成混合語言環境。
荷蘭文獻顯示漢人已在城鎮做生意,與原住民有經濟往來,這種共存促使語言融合,而非孤立。
詔安客家人在臺灣也常融入當地語言環境,許多詔安客不講客語,改講臺灣話,這是長期融合的結果,並非國民黨極權強制推行國語的現象。
這些互動與明、清等國無直接關聯——荷蘭統治時,明國已衰弱,清國尚未入主,臺灣是荷蘭的殖民貿易據點。
最早自稱或被稱為「臺灣人」的,是熱蘭遮城一帶的居民。西拉雅族用來稱呼來到大員(Tayouan/Taivoan)的移民或外來者。荷蘭人則沿用。
後來「臺灣」從地名擴及全島。這顯示「臺灣」認同從荷蘭時代的多元聚落開始形成,
日本時代的「臺灣話文運動」(1930–1934),主張文學應「頭戴臺灣天,腳踏臺灣地」,用臺灣人日常語言(臺灣話)寫作,而非純中國白話文。這是反殖民文化運動的一部分,強調臺灣本土經驗與大眾化,目的是讓文學貼近臺灣民眾。沒人會說這是「閩南語」。
論戰反映當時知識分子已視臺灣為獨立的文化主體,推動鄉土文學與語言本土化。這與後來的國語運動(推廣日語或華語)形成對比,凸顯臺灣人對自身語言文化的認同。
臺灣話融合多種元素——有原住民語,如虱目魚,可能來自西拉雅語或西班牙語。有日語,也有荷蘭語、馬來語、法語等外來詞。詔安等各種客語,在臺灣長期接觸後,部分詞彙也加入臺灣話。
達悟族常以「你們臺灣人⋯⋯」,一如平埔族,都顯見狹義的臺灣人,並非原住民。
是漫長的交流,才讓許多原住民族在現代臺灣社會中,逐漸接受或參與「臺灣人」這一包容性身份,尤其在新住民加入後,強調「大家都是臺灣人」更顯平等。
每個人都平等、起源於非洲、由臺灣土壤養育,這是人文主義觀點,符合現代科學與民主價值。
臺灣歷史正是多族群(原住民、漢人各支系、新住民)在島上共同生活、抵抗外來壓力(如中共威脅)的過程。
推動國家正常化、轉型正義、捍衛民主,是基於這種共享土地與未來的認同,而非追溯單一「祖國」。
以上證據顯示,臺灣認同與「臺語」、「臺灣話」是在島內長期互動中自然形成,與中國大陸的歷史軌跡有明顯區隔,更非國、共兩黨刻意捏造的「閩南語」。
遑論「名從主人」本是漢唐文化的優良傳統——不是國共兩黨的語言,中國黨沒資格管我們怎麼稱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