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 日,習近平在上海合作組織(SCO)+ 會議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議」,作為繼「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之後的又一整體性外交與國際秩序構想。倡議旨在在現有國際體系內推動更加公正合理、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全球治理秩序,被定位為中國向世界提供的新型國際公共產品,與前三個倡議形成「組合拳」。
五大核心要點
主權平等:各國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參與、平等決策、平等受益,提升發展中國家代表性與話語權。
國際法治:全面遵守聯合國憲章,反對雙重標準與強加「家規」。
多邊主義與聯合國角色:強調「共商共建共享」、維護聯合國地位與權威,反對單邊主義與霸權政治。
以人為本:關注人民福祉、發展援助與氣候融資的落實,重視發展中國家需求。
行動導向:統籌全球行動、調動資源、打造可視成果,避免治理滯後與碎片化。
國際反應與戰略意涵
中國及部分「全球南方」國家學者給予正面評價,認為可提升發展中國家話語權。
國際觀察者指出倡議延續「人類命運共同體」敘事,意在制度層面塑造有利中國及全球南方的國際秩序規則。
上合組織被視為落實倡議的「表率」,透過安全、經貿與互聯互通合作將理念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