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收割鏈全拆解》第一篇:銀行業——詐騙案裡,穩賺不賠的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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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篇·社會觀察:為什麼台灣詐騙越抓越多,被害人越來越慘?】

先問一個你我身邊隨處可見的問題: 你身邊一定有人被詐騙過,可能是你的同事、親友,甚至是你自己。他們不是新聞裡貪心的笨蛋,可能是公務員、老師、護理師、工程師,是受過高等教育、理性謹慎的普通人。 為什麼? 警政署2025年最新數據顯示,2024年全台詐騙案超過11.2萬件,被害人損失金額高達702億新台幣,連續5年創下歷史新高;而破案率僅有14.7%,也就是說,每10個被騙的人裡,9個人的錢轉出去的那一刻,就再也回不來了。 社會輿論永遠在罵「被害人貪心活該」「為什麼這麼笨會上當」,卻從來沒有人問過: 為什麼詐騙集團永遠能輕易拿到民眾的個資? 為什麼被害人的貸款永遠秒過、秒到帳,轉進詐騙帳戶卻攔不住? 為什麼被騙後,銀行寧可把你逼到輕生,也不願意減免一點利息、暫停幾個月催收? 今天我要拆穿的第一個真相就是:

台灣詐騙越猖獗,金融機構反而賺得越飽。 詐騙集團只是拿刀的人,而背後撐腰、甚至分走最多贓款的,是你以為「中立、無辜」的銀行。

這個連載,我會從銀行、保險、證券到民間融資,一層一層拆開這條完整的收割鏈:這些不創造任何實質生產力的金融機構,到底在詐騙產業裡賺了什麼?為什麼越詐他們越開心?他們的雙標到底有多殘酷? 而第一篇,我們先從最核心、每個被害人都逃不掉的銀行說起。





很多人以為,被害人被騙光還不出錢,銀行會虧錢。大錯特錯。 每一起詐騙案,銀行從頭到尾都在賺,甚至被害人越慘,銀行賺得越多。 我用台灣最常見的「假投資詐騙」完整流程,拆給你看銀行的4層隱形獲利,以及每個環節裡,你本來可以抓住的解套機會。




1. 第一筆賺:放款利息、手續費,詐騙還沒開始,銀行先賺一波飽

先看一組數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全台702億的詐騙損失裡,超過65%的資金,來自被害人向銀行申請的信用貸款、信用卡預借現金、房貸/車貸增貸。

也就是說,詐騙集團騙走的錢,超過6成是銀行放出來的。 你以為銀行是被蒙在鼓裡的受害者?不,他們比誰都清楚這筆錢可能流向哪裡,卻依然樂意放款——因為這筆生意,實在太賺了。

銀行的獲利邏輯,比你想像的更殘酷:

- 信用貸款的年利率,動輒5%-15%,遠遠高於房貸1.5%-2%的低利率,利差是房貸的5-10倍; - 放款當下,銀行就會先扣掉貸款開辦費、帳戶管理費,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如果你提前還款,還要支付高額違約金; - 信用卡預借現金,不僅有3%-5%的手續費,還有高達15%的循環利息,是銀行最賺的業務之一。

更諷刺的是,銀行有全台灣最嚴格的風控系統,能一秒識別異常交易,卻唯獨在「被害人申請貸款」的時候集體失明。 一個月薪4萬的上班族,平時刷3萬的信用卡都會被風控提醒,卻能輕易申請到200萬的信用貸款,錢秒到帳,轉進詐騙帳戶卻攔不住——不是他們攔不住,是他們根本不想攔。 因為就算被害人後來還不出錢變成呆帳,銀行在放款的當下,已經把前3-5年的利息、手續費先賺進口袋了。

【你的解套時機】

被詐騙集團引導去申請貸款的那一刻,就是你第一個逃生門。 台灣銀行公會有明確規定:銀行放款前,必須確認借款人的資金用途、還款能力,對「無明確用途的大額信貸」必須加強風控。如果你此時立刻停止申請,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就能完全避開後面的所有地獄。



2. 第二筆賺:催收分潤,越狠越賺,你的絕望就是他們的業績

被害人被騙光、逾期還款後,銀行就會撕下「溫馨服務」的面具,啟動催收流程。 很多人以為,催收是銀行為了減少損失的無奈之舉,實際上,催收本身就是銀行的第二條獲利鏈。

這裡的邏輯,比你想像的更黑暗:

- 銀行委外的催收公司,每收回一筆錢,就能拿到10%-30%的高額分潤,剩下的全歸銀行;也就是說,收回100萬,催收公司賺30萬,銀行淨賺70萬,遠比直接減債、認虧划算得多。 - 催收越兇、越能突破底線,就越能逼出被害人的潛力:爆你聯絡人、打電話到你公司、恐嚇你丟工作、騷擾你的家人,就是為了逼你的親友出來幫你代償——台灣銀行業內部數據顯示,超過4成的逾期債務,最終都是由親友代償結清的。 - 就算被害人只能還出一部分,銀行也遠比直接減債划算——畢竟減債是直接認虧,催收是多少都能收回一點,還能繼續滾利息、違約金,越滾越多,銀行越賺越多。

這就是為什麼,明明台灣《金融機構催收作業規範》明令禁止暴力催收、騷擾第三人,卻依然有無數催收公司無底線作惡——不是銀行管不住,是他們根本不想管。

你的恐懼、你的絕望、你怕丟工作、怕社會死亡的弱點,全都是銀行和催收公司的獲利來源。

【你的解套時機】

接到第一通催收電話的時候,就是你第二個逃生門。 你有權利要求催收公司提供銀行的委託證明,有權利拒絕他們聯繫你的家人、公司,有權利錄音存證,向金管會、銀行投訴違規催收——只要你敢主張自己的權利,催收的威脅就會瞬間失去力量,更不會被逼到走投無路。




3. 第三筆賺:呆帳打包出售,就算你破產,銀行依然不會虧

就算真的把被害人逼到破產、身無分文,一分錢都收不回來,銀行還是不會虧。 很多人以為,呆帳就是銀行的虧損,實際上,呆帳處置本身,就是銀行的第三條獲利鏈。

銀行的操作,遠比你想像的精明:

- 他們會把這筆呆帳,以1-2折的價格,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AMC)。比如100萬的呆帳,就算一分錢都收不回來,銀行也能賣10-20萬現金,立刻落袋為安。 - 賣掉呆帳後,銀行還能把這筆「虧損」抵減當年度的營利所得,少繳一大筆企業所得稅,等於又省下一筆錢。 - 更諷刺的是:台灣市面上超過6成的AMC,都是銀行自己轉投資成立的子公司——左手把呆帳以1折的價格賣給右手,表面上認了虧,實際上錢還是在自己的集團口袋裡,後續AMC催收回來的錢,依然全歸銀行所有。

也就是說,就算你被逼到宣告破產、一無所有,銀行不僅不會虧,甚至還能靠你的呆帳,再賺兩筆錢。 你以為的兩敗俱傷,實際上只有你一個人輸得一敗塗地,銀行從頭到尾都在贏。

【你的解套時機】

銀行告訴你「要把你的債務轉賣給AMC」的時候,就是你第三個逃生門。 此時你可以主動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甚至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清算程序,用合法的方式減免債務、停止催收,而不是等著被AMC繼續逼債,徹底失去翻身的機會。





4. 第四筆賺:反詐補助、人頭戶罰款,越詐越拿錢,連反詐都能變成生意

最諷刺的來了:銀行嘴上喊著「全力反詐、守護民眾財產」,實際上連反詐本身,都能變成他們的獲利來源。 詐騙案越多,銀行反而能拿到更多的錢,收割更多的被害人。

這裡的雙標,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 金管會每年都會撥發數十億的反詐騙專案補助,銀行只要做幾場表面的社區宣導、貼幾張海報、拍幾支宣導短片,就能輕易拿到這筆補助。詐騙案越多,反詐補助的預算就越高,銀行拿得就越多。 - 被詐騙集團拿去做人頭戶的銀行帳戶,一旦被警方警示、凍結,銀行會向帳戶持有人收取高額的帳戶管理費、違約金,甚至直接扣劃帳戶裡的餘額。而這些帳戶持有人,超過8成本身也是被騙的被害人——他們被騙了身份,開了人頭戶,最後還要被銀行再收割一次。 - 更誇張的是,銀行因為「未落實洗錢防制、放任人頭戶開立」被金管會罰款,罰款金額遠遠低於他們靠這些帳戶賺到的管理費、手續費,罰款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筆微不足道的「生意成本」。

也就是說,銀行一邊拿著納稅人的錢做反詐,一邊放任詐騙集團開立人頭戶、收割民眾,最後還能靠被騙的被害人,再賺一筆罰款。

詐騙越猖獗,銀行的生意就越好;被害人越慘,銀行賺得就越飽。



【核心升級:銀行最殘酷的雙標】

我們之前說過,銀行從業者被詐騙的機率,幾乎為零。 為什麼? 因為他們天天跟詐騙金流、釣魚網站、帳戶風控打交道,參與制定反詐規則,接受最嚴格的內部反詐培訓,普通人看不出來的假投資網站、假客服電話,他們一眼就能識破。 他們的銀行帳戶,有額外的高級風控保護,異常交易會被第一時間攔截;就連詐騙集團,都不敢主動碰銀行、金管會的從業者——騙普通人,對方報警可能要等半天;騙銀行內部的人,對方直接能聯動金流單位、反詐單位,反向追查的速度快到離譜,風險極高,根本不划算。 就是這群永遠不會被詐騙、永遠不會被逼到絕路的人,在制定規則、在賺詐騙案的錢、在決定被害人的生死。 他們明明知道,自己的一個減債決定,就能讓一個被害人活下去;明明知道,自己的放款,最後都流進了詐騙集團的口袋;明明知道,自己放任的暴力催收,已經逼死了無數走投無路的人。 但他們還是選擇繼續放款、繼續催收、繼續逼死一個又一個被害人。 因為對他們來說,被害人的死活,從來都不如自己的業績、KPI、年終獎金重要。



【結語·承上啟下】 寫到這裡,你應該已經看懂了: 銀行從來都不是詐騙案裡的「無辜受害者」,而是整個詐騙產業裡,穩賺不賠的最大贏家。 從你申請貸款的那一刻起,到你被逼到破產為止,每一個環節,銀行都在賺你的錢;你的絕望、你的恐懼、你的生死,都只是他們財報上的一串數字而已。 但你以為,銀行就是這條收割鏈的終點了嗎? 大錯特錯。銀行只是這條收割鏈的第一環。 接下來,保險業、證券業、民間融資業,會輪番上場,在你被騙後的傷口上,一層一層地撒鹽,把你最後一點價值榨得一乾二淨。 下一篇,我們就來拆解保險業: 為什麼你被騙後去解約保單,會被扣掉一半的保費?為什麼銀行放貸強制你買的信用保險,最後還是要你自己買單?為什麼號稱「被詐騙就能理賠」的詐騙險,你永遠都拿不到理賠金? 我們下一篇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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