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想過,自己與社會究竟是什麼關係?
我們常以為自己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孤島,擁有一套完整且自主的導航系統。
但事實上,我們更像是一台被鑲嵌在巨大、井然有序系統中的精密機械 。
當齒輪轉動時,感受到的「自我意志」,究竟是靈魂的震顫,還是制度摩擦後的餘溫?
所謂自我意志
很久以前,我也想過一個問題。
既然那些修行高深的隱遁者可以在幾乎沒有人的深山荒野中自給自足,為什麼我就不行?
後來,我逐漸意識到自己和他們的區別
不難看出,只要是個在社會打滾的人,肯定會受到其他人的影響,
這裡不是叫你完全不必理會,大膽地「做自己」。多人都已經知道這道理,只是當要實際執行時一定會遇到瓶頸和門檻。我想說,在意並時常解讀他人的眼光是非常正常的。
即使隻身一人,也不一定全然了解自己的心意。
我們總以為,拿起眼前的馬克杯、與同事客套地打招呼、答應那些不想接的請求,都是大腦神經傳導至相對應位置後,理所當然的輸出 。
事實上,我們都錯了。
在你做出任何行動之前,一場無聲的激烈會議中爭得死去活來,最後勝出的一方才有資格決定外部世界的你,下一秒該是什麼表情 。
這種狀態與多重人格有些相似,又不盡相同。
簡單來說,「分散自我」(Decentered Self)就是在缺乏統一核心的情況下,由不同的社交情境、生理衝動與過往記憶共同接管行為主控權。
而這又會間接引起「事後合理化」,想想看你有沒有遇過這些情境。

- 明明下定決心要減重,又改口說明天再開始減,這餐是為了補充體力。
- 你買了一件昂貴卻不常穿的風衣,說這叫「自我投資」,但實際上是多少網紅和朋友圈的在默默改變你的想法。
- 你沒有被理想的學校/公司錄取,卻說環境或待遇也沒有好到哪去,不去也罷。
我們習慣在行為發生後,編造一個邏輯通順的故事,好讓那個破碎的自己看起來依舊完整。
在這種說法中,樂觀者引以為傲的自由意志只不過是數百萬個腦神經的運作機制的最終結果。
如果我們都是神經、細胞、組織等細小零件像樂高積木般築構而成的化,又該如何解釋個體之於社會的關係?
個人與社會的雙向影響
如果我們在大腦中找不到一個絕對的「自我」核心,那麼在社會這個巨大的母體中,我們是否也只是一場更大規模的集體幻覺?
無數個訊號,微小、跳動且看似雜亂無章,但是當這些訊號匯集在一起、產生特定的振幅與頻率時,就會產生意識與思維,進而促使我們的一舉一動。
換句話說,個體之於社會,正如同神經元之於大腦。單個神經元的放電無法構成思想,但億萬個訊號的疊加,卻能創造出足以翻動文明的巨浪。
這時候,把「大腦意識」的最小單位換成個人的話,每個人的喜怒哀樂、消費習慣差別,對正義與公平等抽象概念的想像,都潛移默化著社會的走向。
同理,每一條政策法律、大眾輿論、到再普通不過的行車糾紛,也會改變內在的思考和評斷方式。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政治動員或商業廣告都要打著「改變世界,從你開始」的口號了吧!

只要夠人開始厭惡某種審美,美學標準往特定方向傾斜;
只要夠多的人給刷出五星好評,餐廳的品質必然備受質疑。
然而,我們真的有辦法靠自身力量改變全世界嗎? 乍聽之下,這像是只有小孩子才會相信的童話故事。
我要告訴你,是,也不是。
發起震顫的同時,也正被龐大的系統慣性所包圍,我們既是撥動琴弦的手,也是琴弦本身。
烏托邦型態
可以不受限制和束縛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過著無憂無慮的日子,這聽起來棒極了。
然而現實的重槌已經告訴過我們,不管過了多久,幻想中的某天永遠都不會到來。
自由是經過濾鏡的美化之詞。我們嚮往自由,卻閉口不提所要付出的代價,也就是「混亂」。
簡直是一場災難,說不出任何基本的信任和保障,每一秒的清醒都必須耗費意志力去防範隨時可能降臨的掠奪與侵害。
人類之所以難以忍受無政府主義的狀態,並非因為我們不愛自由,而是因為我們的大腦負荷不了那種高度「不確定性」帶來的壓力。
烏托邦之所以幻滅,是因為我們對安全感的渴望,終究勝過了對絕對主權的偏執。
利維坦型態
於是,又出現另一種誇張卻極其合理的假設。
來自十七世紀哲學家霍布斯以虛構的海底巨獸「利維坦」來比喻一位理想的領導人或是強大的國家機器。他是在恐懼和混亂的原始狀態中形塑而成的。
為了終結「萬人對抗萬人」的荒涼與血腥,人民選擇放棄個人權利並與之簽訂契約。
我們交出部分的暴力權、決定權,甚至是一部分的真實自我,換取在深夜走路回家的安全感。
無論是何種政治體系,政府都要像是利維坦一樣保護人民。
利維坦雖然冰冷,讓我們感到窒息,但它提供了一種可預測的秩序。
成為齒輪,是因為比起在荒野中自由地腐爛,我們更傾向於在有序的系統中平庸地運作。
優雅的馴化
儘管上述的烏托邦和利維坦從不存在現實世界,但真正可怕的敵人往往化身成你無法想像的模樣,我們不尖叫、不逃跑、張開雙手期待它今天又會帶來什麼樣的驚喜。
你能舉出一周前看到的有趣短片具體內容嗎?
我想很難,但是當要探討嚴肅議題時,每個人的立場和觀點馬上顯現,沒有一絲模糊地帶,而且還滿腔熱血地等不及要證明自己才是正確的一方。
奇怪的是,當初制定律法規範的初衷分明是要削減人們心中的焦慮與不安,現在反而變成彼此對立的武器,似乎是要把所有人套入非黑即白的共同準則中,一查出不合格就嚴重判刑。
這又是基於那些基準判定誰對誰錯?
我們獲取資訊的方式,是像逛大賣場那樣各種類別區域都必須走過一遍,才能發現這兩種商品其實調換擺放位置了。還是看著自動點餐機的推薦符號,毫不猶豫地點下那份被系統預設好的套餐?
一種是主動的探索,雖然疲累,卻能保持靈魂的彈性;
一種優雅的馴化,以為自己看見了全世界,其實是看見了鏡子裡的自己。
個體與社會的關係影響是雙向的。當自己選擇舒適的繭房,同時也拆解了社會共識的基礎。
結語
人類是傾向千篇一律的規章,還是不被約束的自由。
就算現在有人宣稱自己是自由的,也是周圍的高牆已經讓他認為是天空的程度。
當然,我們不用完全不理會一切社會規定或因為聽了這種說法就全盤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這樣不就又跌落非黑及白的二元陷阱了。
我們要做的,就是「先把自己變得模糊」。
就是因為外面的世界太清楚,這種什麼事情都有明確規定與分類的情況,正在一點點剝奪我們複雜的探索過程。
唯有經過充分思考後的舉動,才能真正實現個人意志,將自己微小的力量轉化為改變社會方向的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