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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祥
更新 發佈閱讀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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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6/1/13星期二上午十點

地點:國土署門口

抗議團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勵馨基金會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孫一信發言

1. 十五年前我們一起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十五年來我們跌跌撞撞的前進,原本認為社會住宅的興建理應是台灣落實居住正義的最大公約數,且有賴總統的興辦13萬戶政見。想說妥當了,接下來只要等著從從容容、繼續推動,但今年行政院遲遲未核定的社宅計畫,以及吳署長最近的回應,等於將我們逼回街頭,今天我們忿忿不平、來此抗議。

2. 政策突然轉彎,大幅刪減賴總統的競選政見,從13萬變4萬,數量直接打三折,調降9萬戶。沒有政策溝通,也沒有配套說明,當然也未依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十四條邀請興辦單位和需求單位進行政策的架構性協商。這是突襲式的政策轉向,向本聯盟波一大盆冷水。

3. 目前已完工的4萬多戶社宅,為存量為0.44%,就算已規劃的12萬戶均如期完工,再增加賴總統的13萬戶,那台灣的社宅存量也才達到2.6%。但在國際比較上,台灣的社會住宅存量,和OECD國家的理想指標5%,還有一倍的差距。

4. 社宅可以照顧中所得以下民眾和社會經濟弱勢,低樓層可做為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機關參建使用。這幾年的經驗,社宅完全沒有影響房價,反而提供社區更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

5. 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現在還可以擔負起鼓勵新婚,解決護理人力荒,照顧警消等政策目標。

6. 雖然台灣經濟表現有目共睹,但M型社會的趨勢更加明顯。社會住宅的政策轉向,將完全和解決社會貧富差距問題背道而馳。

7. 吳署長用碳排的大帽子來扣社宅興辦,更是極不恰當的理由,因為社會住宅的興辦,是具備落實居住正義、推動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政策。在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SDGs) 中,直接與間接呼應了多項指標,包括:消除貧窮(1)、良好健康與社會福祉(3)、永續城鎮與社區(11)等指標。該被檢討的應該是那些買來投資的空屋,或像陶竹隱園那種供觀賞用建築物。

8. 其次,包租代管縱使依住宅法第19條被視為興辦社會住宅的一種方式,但我們都清楚,不管包租或代管,他總是由民間業者去媒合或承租民間屋主的房子,再提供給承租者,包租代管的弱勢(特別是身障和老人)承租人一直以來,仍然持續遭遇不容易租到合宜房屋的事實。因為民間加民間還是不會變成政府,合約仍有期限(一年或三年),一樣可以選房客(不管是屋主還是業者)。署長口中的移動社宅,到時候會不會變成承租戶得一直在移動的社宅。

9. 我們了解社會住宅的興辦非一蹴可及的道理,但我們更明白,沒有第二蹴第三蹴就根本無法到達。

因此今天我們要表達兩個訴求:

一、 我們堅決反對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目標退縮。

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是目前唯一能由政府掌握存量、對象、租金與租期的住宅政策工具,也是確保人民居住權不被市場邏輯吞噬的重要制度。在臺灣社會住宅存量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若以空屋進行包租代管作為由下修直接興建目標,形同政府逐步退出供給責任,將居住風險重新推回給市場與個人承擔。這樣的政策轉向,不僅無助於解決居住問題,更將從根本動搖好不容易建立的社會住宅體系,我們堅決反對。

二、 要求行政院立即公開說明並澄清政策立場。

「直接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是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公開提出、並當面向民間團體承諾的政見。如今,國土署長的說法究竟是個人意見,還是代表政府社宅政策轉向已經拍板?社會住宅興建目標是否已正式下修?直接興建的政策主軸是否已被放棄?我們要求行政院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賴總統的選舉政見承諾,你們會堅定推動!

我們感謝國土署這十幾年的努力,讓我們這些團體的服務對象有社宅可以進駐,內政部也提出租賃制度的保障租客權益的改革方向,這些都是辛苦的,一步一腳印的政策過程。

最後,我寧可相信,社會住宅降為新增四萬戶的政策目標,仍然存在討論和回復的空間。

註:

1、上個月底,興辦社會住宅(政府持有的出租住宅)的完工數量為41,978戶,而全國住宅存量為953萬6678戶(114Q2),為0.44%。尚未達0.5%,25萬戶(含賴總統的13萬戶)都蓋好,也不過存量的2.6%。

2、社會住宅對 SDGs 的具體貢獻表

SDG 指標 社會住宅的具體作為

SDG 11 提供可負擔租金、智慧綠建築、公共服務(如托嬰、長照)。

SDG 1 降低居住支出占比,增加家戶可支配所得。

SDG 7 採用節能家電、屋頂太陽能板,推廣清潔能源。

SDG 12 推動循環經濟,如採用「以租代買」的家具或模組化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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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6/1/13星期二上午十點

地點:國土署門口

抗議團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勵馨基金會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孫一信發言

1. 十五年前我們一起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十五年來我們跌跌撞撞的前進,原本認為社會住宅的興建理應是台灣落實居住正義的最大公約數,且有賴總統的興辦13萬戶政見。想說妥當了,接下來只要等著從從容容、繼續推動,但今年行政院遲遲未核定的社宅計畫,以及吳署長最近的回應,等於將我們逼回街頭,今天我們忿忿不平、來此抗議。

2. 政策突然轉彎,大幅刪減賴總統的競選政見,從13萬變4萬,數量直接打三折,調降9萬戶。沒有政策溝通,也沒有配套說明,當然也未依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十四條邀請興辦單位和需求單位進行政策的架構性協商。這是突襲式的政策轉向,向本聯盟波一大盆冷水。

3. 目前已完工的4萬多戶社宅,為存量為0.44%,就算已規劃的12萬戶均如期完工,再增加賴總統的13萬戶,那台灣的社宅存量也才達到2.6%。但在國際比較上,台灣的社會住宅存量,和OECD國家的理想指標5%,還有一倍的差距。

4. 社宅可以照顧中所得以下民眾和社會經濟弱勢,低樓層可做為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機關參建使用。這幾年的經驗,社宅完全沒有影響房價,反而提供社區更優質的公共設施和服務。

5. 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現在還可以擔負起鼓勵新婚,解決護理人力荒,照顧警消等政策目標。

6. 雖然台灣經濟表現有目共睹,但M型社會的趨勢更加明顯。社會住宅的政策轉向,將完全和解決社會貧富差距問題背道而馳。

7. 吳署長用碳排的大帽子來扣社宅興辦,更是極不恰當的理由,因為社會住宅的興辦,是具備落實居住正義、推動城市永續發展的重要政策。在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SDGs) 中,直接與間接呼應了多項指標,包括:消除貧窮(1)、良好健康與社會福祉(3)、永續城鎮與社區(11)等指標。該被檢討的應該是那些買來投資的空屋,或像陶竹隱園那種供觀賞用建築物。

8. 其次,包租代管縱使依住宅法第19條被視為興辦社會住宅的一種方式,但我們都清楚,不管包租或代管,他總是由民間業者去媒合或承租民間屋主的房子,再提供給承租者,包租代管的弱勢(特別是身障和老人)承租人一直以來,仍然持續遭遇不容易租到合宜房屋的事實。因為民間加民間還是不會變成政府,合約仍有期限(一年或三年),一樣可以選房客(不管是屋主還是業者)。署長口中的移動社宅,到時候會不會變成承租戶得一直在移動的社宅。

9. 我們了解社會住宅的興辦非一蹴可及的道理,但我們更明白,沒有第二蹴第三蹴就根本無法到達。

因此今天我們要表達兩個訴求:

一、 我們堅決反對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目標退縮。

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是目前唯一能由政府掌握存量、對象、租金與租期的住宅政策工具,也是確保人民居住權不被市場邏輯吞噬的重要制度。在臺灣社會住宅存量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若以空屋進行包租代管作為由下修直接興建目標,形同政府逐步退出供給責任,將居住風險重新推回給市場與個人承擔。這樣的政策轉向,不僅無助於解決居住問題,更將從根本動搖好不容易建立的社會住宅體系,我們堅決反對。

二、 要求行政院立即公開說明並澄清政策立場。

「直接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是賴清德總統於競選期間公開提出、並當面向民間團體承諾的政見。如今,國土署長的說法究竟是個人意見,還是代表政府社宅政策轉向已經拍板?社會住宅興建目標是否已正式下修?直接興建的政策主軸是否已被放棄?我們要求行政院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賴總統的選舉政見承諾,你們會堅定推動!

我們感謝國土署這十幾年的努力,讓我們這些團體的服務對象有社宅可以進駐,內政部也提出租賃制度的保障租客權益的改革方向,這些都是辛苦的,一步一腳印的政策過程。

最後,我寧可相信,社會住宅降為新增四萬戶的政策目標,仍然存在討論和回復的空間。

註:

1、上個月底,興辦社會住宅(政府持有的出租住宅)的完工數量為41,978戶,而全國住宅存量為953萬6678戶(114Q2),為0.44%。尚未達0.5%,25萬戶(含賴總統的13萬戶)都蓋好,也不過存量的2.6%。

2、社會住宅對 SDGs 的具體貢獻表

SDG 指標 社會住宅的具體作為

SDG 11 提供可負擔租金、智慧綠建築、公共服務(如托嬰、長照)。

SDG 1 降低居住支出占比,增加家戶可支配所得。

SDG 7 採用節能家電、屋頂太陽能板,推廣清潔能源。

SDG 12 推動循環經濟,如採用「以租代買」的家具或模組化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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