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而且是法律授權的強制力,不是勸導而已。
勞工局可以做的事(重點)
勞動檢查(突擊或預告)
查工時、加班費、出勤紀錄、投保、薪資單
開罰鍰
依《勞基法》《勞保條例》
常見罰款:2 萬~100 萬以上
限期改善
不改善 → 再罰、連續罰
行政處分紀錄公開
黑名單(對公司形象其實很傷)
移送檢調(少數但有)
嚴重造假、惡意不給薪資
👉 這些都不是「公司同不同意」的問題,是公權力。
欠你的薪水 / 加班費(給你的)
❗ 勞工局不能直接幫你「把錢拿來給你」
這是「民事債權」
👉 這就是大家覺得勞工局「沒用」的關鍵誤會
判決/調解成立 → 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打民事不是沒用~是停在判決=沒用
需要往下走強制執行
也就是判決完就去申請強制執行

有,而且是法律授權的強制力,不是勸導而已。
勞工局可以做的事(重點)
勞動檢查(突擊或預告)
查工時、加班費、出勤紀錄、投保、薪資單
開罰鍰
依《勞基法》《勞保條例》
常見罰款:2 萬~100 萬以上
限期改善
不改善 → 再罰、連續罰
行政處分紀錄公開
黑名單(對公司形象其實很傷)
移送檢調(少數但有)
嚴重造假、惡意不給薪資
👉 這些都不是「公司同不同意」的問題,是公權力。
欠你的薪水 / 加班費(給你的)
❗ 勞工局不能直接幫你「把錢拿來給你」
這是「民事債權」
👉 這就是大家覺得勞工局「沒用」的關鍵誤會
判決/調解成立 → 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打民事不是沒用~是停在判決=沒用
需要往下走強制執行
也就是判決完就去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