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聽到Pink Floyd這隊英國頂級嗨到嘔的電子前衛金屬搖滾班霸是十三歲那年。當年的英文水平差勁,聽不懂歌詞的內容,但被David Gilmour那支電子吉他勾魂攝魄之音,領著小弟進入虛無飄渺的境地裡翱翔。十六歲那年當我變壞,學懂抽大麻便能屁股飄離高三的座椅,懸浮在課室半空,當年的Sony Walkman耳機把這支吉他哀怨動人的音符領著滿臉青春豆的我進入巴別塔的頂層,與諸神共舞。

Walkman時代蛻變成無懈可擊YouTube年代的來臨。從Window98 2000 XP到Apple的MacBook Pro Lion 到 Catalina...時代怎變,科技如何神速發展,www到Blockchain,音樂由古典到一支公可以玩出廿種電子化的整隊五十人的管弦樂團都好,有些東西不是電子電腦及科技能及的。
一首詩,一首歌和它的歌詞,一幅山水畫一幅潑墨... 【性情是需要陶冶的】。聽完Chopin Op23 來支Pink Floyd Dark Side of the Moon 的Ti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