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本由如何出版社所出版的《不擔憂的後半生》,作者共有三位,分別是在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擁有30年的律師實務經驗與10餘年的產物保險公司任職經驗的謝青樺律師,還有在家族辦公室擔任法遵長近20年,有企業傳承與個人財務傳承規劃專業知識與經驗的李秋藝女士,與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長且曾擔任紐約花旗集團副總裁的林翰飛先生
這本書主要聚焦於如何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全面規劃,涵蓋財務、健康及身後事的安排,目的是幫助讀者在退休後依然能夠有尊嚴地生活,並減少對家人的負擔。
書中首先討論了財務規劃,強調要盤點資產、建立穩定的現金流,並介紹如何利用信託等工具保護資產,防止詐騙或失智後無法管理財產的風險。這樣的財務安排可以確保在失能或病重時,依然有穩定的資源來支撐生活所需。
書中提到,我們要了解如何估算退休養老所需的花費,決定資產如何配置,這個話題我們過去在粉專經常討論。但之後的資產安排,若是有下一代的,就要考慮到是打算要生前贈與,還是留作遺產。
想知道哪種方式比較省稅,首先要先整理出自己有多少資產,並試算遺產稅大概會有多少。如果不需要繳遺產稅(在免稅額內)或是這個金額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那就無需於生前辦理過戶。
若想提前贈與給後代,但又想防止不孝子,則可採用附負擔贈與。贈與財產時並標註特別約定,譬如每個月要給孝親費3萬元,如果不依約付孝親費,就可主張撤銷贈與,拿回自己的財產。
另一種方式是為自己規劃財產信託,信託又可分為安養信託、保險金信託、遺囑信託、有價證卷信託、不動產信託、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與公益信託。信託可預先指定銀行或受託人代為保管資產,並依照指定用途使用資產,還可以防止被詐騙騙走養老金。
健康管理部分也十分重要,書中建議讀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來確保在病重時能依照自己意願接受治療。此外,長照2.0政策和意定監護制度的介紹,也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自我保護的選擇。
預立醫療決定書是規劃善終的第一步。假如因為駕車出車禍,腦死成為植物人,你會希望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當你得了重度失智,不認識任何親友,而且年邁到臥床甚至無法自己進食,或裝設人工鼻胃管、氣切管,無法正常講話時,你對生命的想法是甚麼?
很多人誤以為預立醫療決定書就是簽放棄急救書,其實這兩者是不同的。預立醫療決定書是針對5種重症病患: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病患本人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決定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正式書面文件。若是擔心失智,也可簽定義定監護契約。
而關於老後居住的方面,除了在自己的家裡養老外,也可以考慮機構養老,特別是獨居的時候。健康的長者可以選擇公辦民營的老人住宅,或是私人經營的老人公寓、安養中心、養生村、與酒店式會館等多種不同類型。
對於不健康的長者,則可聘請居家照護員,失智或重症的人可以選擇機構養老,專業照顧又可分擔家人壓力。當然最重要的是長者入住的意願與心理感受,如果意識還很清楚,可以讓其了解入住機構的優點。入住後,家人也一定要抽空定期的探視與關心,可以有親人說話和陪伴,對長者而言是不可取代的精神良藥。
最後,身後事的安排方面,書中強調了立遺囑、財產繼承和生前契約的重要性,避免家人在你身後因資產分配而發生紛爭。要先弄清清楚誰是你的繼承人,應繼分的繼承比例與特留分的規定。長榮集團的遺產事件,即使法院已經判決遺囑有效,張國煒還是無法依據遺囑拿到全部的遺產,因為遺囑內容違反特留分的規定。
如果遺產不想按照應繼分來分配,被繼承人就一定要透過預立遺囑方式來安排。預立遺囑可以指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也可以把遺產分配給繼承人以外之人,譬如將一部分遺產留給老年長期照顧自己的看護,感謝他在人生最後一段路的陪伴。
預立遺囑有5種方式: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與口述遺囑。遺囑是法定要是行為,其中較常被使用的是自書遺囑與公證遺囑。建議在本人意識清楚時,以自書遺囑為首選,若仍有效用疑慮,可以加上其他配套措施加強可信度,譬如書寫時全程錄影,或找律師參與討論,律師往後可能可以是見證人。
總結來說,本書是一部實用的指南,幫助讀者在老後不僅生活無虞,還能以智慧和尊嚴度過人生的最後階段。年屆退休或已經退休的人,推薦可以認真閱讀本書內容,給自己多一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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