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現象都有集體與個別雙重本質。「個別」與「集體」相依才能發展和轉化。我們必須超越一與異、個別與集體這些觀念。
「生」這個觀念是,有什麼東西從無升起了。我們深觀,就會看見事實並非如此;事物無法自無中生起。雲朵是雨水的前身,雨水是雲朵的延續。當能量轉變成物質時,那只是一個延續。物質並非從什麼都沒有中量產出來的。事物不可能完全消失不存在。當我們燃燒一張紙時,紙並非不存在了,它變成了熱、灰及煙。滲透宇宙。煙及其它氣體升上空中成為雲,雲又生出雨。灰落入土中並滋養土壤。而雨和土是樹木生長的兩個條件,之後,樹木可能又再度比啊成紙。即使一張紙都超越了生與滅。
我們觀事物「即相」的本質,就能開啟實相之門,放下「一」與「異」、「個別」與「集體」等觀念。這些觀念是不適用於究竟實相的。
如果我們不能超越觀念和概念,就會被教法或概念所困住。
摘自1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