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誌記錄思考】
我們對事情的理解,並不等於事情的本身。那只是我們根據自己知道的、經歷過的、當下的心情,加起來得出來的看法。可能只看了一小部分,也可能看錯了重點,但我們往往會很篤定地相信那就是全部。
這樣容易出錯,也容易誤會別人,甚至會因為一個想錯的念頭,把自己帶到死胡同裡。事情本身不會說話,也沒有要說服誰,它就是那樣存在。
能不能看懂,取決於當時自己的狀態,心裡亂的時候,看什麼都歪,很有情緒的時候,聽什麼都刺耳。
不是事情複雜,而是自己看不清楚。
有時候是太主觀,把自己的意思硬加在別人的話上,然後說對方讓人難受,有時候是太敏感,把中性的東西解讀成針對自己,然後覺得受傷。
但其實事情沒有這麼針對誰,也不是故意讓誰難過,是我們自己過度參與了,如果能記得「理解不是事實」,就會慢慢放鬆一點。少一點反應,多一點觀察,事情的樣貌就會比較清楚。
不是要求自己什麼都看透,而是不急著下結論,也不急著站邊,只要自己內心安穩了,看事情才會有餘裕。
有些誤會,不需要辯解,只要時間過了自然會明白,有些判斷,也不需要急著否定或肯定,等自己冷靜下來再看一遍,就會知道哪裡怪怪的。
不要太相信當下的感覺,也不要全盤否定自己的經驗,只是時時提醒自己:
我們看到的,不等於真相,只是看到而已,不要試圖用自己的經驗,去理解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