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剛在香港成立公司,拿到註冊證書後就以為搞定了,沒想到接下來還要申請一份叫「商業登記證(BR)」的東西,甚至還要填「業務性質」,讓不少創業者一頭霧水。
到底什麼是業務性質?該怎麼寫才不會出錯?會影響報稅嗎?這篇就用白話方式帶你完整解釋商業登記證與業務性質填寫的關鍵細節,幫你避開最常見的錯誤與誤解。
商業登記證是什麼?
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簡稱 BR)是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法定證明,代表你已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不論你是有限公司、自僱、個體戶或是開網店,只要有實際經營、賺錢,就要申請這張證。
它不同於公司註冊證書。註冊證書是證明你有一家合法成立的公司,商業登記證則是證明這家公司或個人有在「經營業務」。兩者缺一不可。
商業登記證內容包含什麼?
BR 證上會列出你的:
- 商業名稱與地址
- 登記編號、有效期
- 開業日期
- 業務性質(非常重要)
其中最容易讓人卡關的就是「業務性質」一欄。很多人不知道怎麼寫、或者怕寫錯會被罰,但其實掌握幾個原則就能輕鬆搞定。
業務性質是什麼?
所謂業務性質,就是你在香港從事的業務種類。你提供什麼服務?販售什麼商品?這都必須如實填寫,稅務局才能對你的營運有初步了解。
它就像是一個簡短的身份說明,也影響後續報稅分類、合作對象對你營運範圍的認識,甚至有些客戶會參考這欄位來決定是否合作。
業務性質怎麼寫比較好?
原則是:簡單、清楚、符合實際經營內容即可。
舉例來說:
- 做室內設計 → 寫「室內設計服務」
- 自媒體經營 → 寫「內容創作/網路媒體」
- 網路賣衣服 → 寫「服飾零售」
- 幫人剪片 → 寫「影片製作服務」
不需要寫太多行話,也不建議寫得太模糊(例如「商業顧問」、「自由職業者」),最好直接說你賣什麼、做什麼,越具體越不會有問題。
⚠️ 建議不要空白或隨便亂填,這不但可能影響未來報稅或退稅申請,也可能被稅務局要求補件或查核。
什麼時候要辦 BR?
原則上在「實際開業日起的一個月內」就需要辦理商業登記,否則可能違法。
如果你是註冊有限公司,大部分情況下秘書公司會協助一次辦妥。但如果你是自由業者、自僱人士,就要主動向稅務局辦理。
沒辦會怎樣?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沒辦 BR 就經營業務最高可罰款 HKD 5,000,甚至可判監禁一年。
而且很多公司客戶或平台合作(像開 PayMe for Business、開業帳戶等)都會要求你提供有效的 BR 作為營運證明。
結語:業務性質不是小事,填對就安心
不要小看商業登記證上的「業務性質」這一欄,它關乎你營運範圍的合法性與清晰度,也是未來報稅與查帳的重要依據。
只要如實填寫、簡明清楚,並配合開業時限完成申請,你就能合法又安心地經營自己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