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36 題深度解析
隨著金融市場綜合化,許多銀行都兼營保險經紀業務(俗稱「銀行保險」,Bancassurance),成為保險商品的重要銷售通路。然而,為了保護消費者,避免銀行利用其在存匯、授信業務上的優勢地位進行不當銷售,金融主管機關對銀行兼營保險業務設有嚴格的行為規範。
以下我們將針對銀行兼營保險經紀業務的應辦事項與禁止行為,依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進行詳細的解析。測驗題分析與法源依據
類 科: 114人身保險經紀人 科 目: 保險法規概要
題號 36:有關銀行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應辦理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於營業場所顯著明確標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表明並使消費者瞭解保險經紀業務與銀行業務之區別,並應設立或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因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所衍生之爭議案件
- (B) 不得有利用客戶之存款資料進行誤導或不當行銷方式勸誘、推介與客戶風險屬性不相符之保險商品之行為
- (C) 不得有授權辦理授信或存匯業務之行員銷售保險期間在 3 年以下之傷害保險及房貸壽險之保險商品並收取佣酬之行為
- (D) 不得有僅以定期存款與保險商品間之報酬率為差異比較,而忽略各類商品之風險特性及產品屬性,或未就報酬與風險為衡平對稱之揭露等情事之行為
正確答案:(C) 法源依據: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6 條。
選項逐一解析與生活案例說明
本題旨在區分銀行兼營保險業務的強制應辦事項(A)與禁止行為(B, C, D),並找出描述錯誤的選項。
(A) 應於營業場所顯著明確標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表明並使消費者瞭解保險經紀業務與銀行業務之區別,並應設立或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因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所衍生之爭議案件
- 分析原因: 正確(這是銀行必須履行的應辦事項)。
-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6 條第 1 項,銀行應遵循的規定包括:在營業場所顯著明確標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表明並使消費者瞭解保險經紀業務與銀行業務之區別;以及設立或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處理爭議案件。這些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申訴權的必要要求。
- 生活案例:
- 當客戶走進銀行櫃檯時,銀行必須明確告訴客戶:「您現在辦理的是保險,不是存款。」並且要標示清楚,同時設有專門處理客戶對於保單不滿或爭議的窗口,避免客戶將保險糾紛誤認為銀行服務問題。
(B) 不得有利用客戶之存款資料進行誤導或不當行銷方式勸誘、推介與客戶風險屬性不相符之保險商品之行為
- 分析原因: 正確(這是銀行被法律禁止的行為)。
-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6 條第 2 項第 1 款,銀行不得有此類行為。這項規定是防止銀行濫用其擁有的客戶金融資訊(如存款額度、財務狀況)進行高壓或不當推銷。
- 生活案例:
- 一位銀行理專看到客戶王先生在該行有 500 萬元定存,便對王先生說:「您的錢閒置著,不如拿去買這張儲蓄險,保證收益比定存高,而且您的存款額度很高,很適合。」如果該保險商品的風險屬性與王先生的投資偏好不符,或者理專的說法涉及誤導,這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C) 不得有授權辦理授信或存匯業務之行員銷售保險期間在 3 年以下之傷害保險及房貸壽險之保險商品並收取佣酬之行為
- 分析原因: 錯誤(此行為是被允許的)。
-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6 條第 2 項第 3 款 的規定: 禁止行為是:「授權辦理授信或存匯業務之行員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及具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並收取佣酬。」 但該款特別註明這些禁止行為不包括「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及房貸壽險」。
- 結論: 由於法規將「保險期間在 3 年以下之傷害保險」和「房貸壽險」這兩類相對單純的商品排除在限制之外,因此銀行是可以授權這些行員銷售這兩種商品並收取佣酬的。選項描述為「不得有」(禁止),與法規實質規定相反,故為錯誤敘述。
- 生活案例:
- 張小姐在銀行辦理房貸時,授信部門的行員順便推銷房貸壽險(一種無生存保險金的定期壽險)。由於房貸壽險是法規排除在禁止範圍外的商品,所以該行員銷售這項產品並領取佣金是合法的。如果該行員推銷的是複雜的投資型保單,則會違反規定。
(D) 不得有僅以定期存款與保險商品間之報酬率為差異比較,而忽略各類商品之風險特性及產品屬性,或未就報酬與風險為衡平對稱之揭露等情事之行為
- 分析原因: 正確(這是銀行被法律禁止的行為)。
-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6 條第 2 項第 2 款,銀行不得有此類行為。這是為了避免銀行業務員僅強調保險商品的「高報酬」優勢,卻刻意忽略保險商品(特別是投資型或儲蓄型保單)具備的流動性風險、解約金損失等風險特性。
- 生活案例:
- 理專向客戶宣傳:「我們這張六年期儲蓄險,年化報酬率 3%,比您現在的定存 1.5%高一倍!」如果理專只講報酬率,卻沒有同時說明儲蓄險若未滿六年解約會損失本金,或者沒有告知這筆資金的流動性較差,就屬於法律禁止的「僅以定期存款與保險商品間之報酬率為差異比較」的不當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