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山東小南山
然而,藏在故事背後的失序隊伍組成及領隊行為,也點燃了輿論的怒火:這又是一起「偽自組」私揪商業團闖下的大禍。
該團蔡姓領隊帶領隊伍單攻鹿山後,回程途中任憑隊伍在山徑上分散、落單;抵達圓峰山屋後也不點名、不立即擔心失聯的隊員,竟因為自己要休息,就自顧自地從傍晚6點睡到晚間8點。等天黑了、路徑開始結冰了,才終於擔心尚未回到山屋的郭校長而出門尋找;然而為時已晚,在沒有裝備的狀況下,沒多久就因結冰無法行走而折返。
殊不知,那時候他可能僅僅距離郭校長幾百公尺之遙而已。只要他有一點點帶隊的專業與責任,抵達山屋稍事休息後發現有人還沒到,馬上出發去尋找,將有非常大的機會在山徑上發現即將透支的郭校長。
畢竟,以發現者的描述,當時他應該不是迷途,而是真的走不動了需要找尋避風處休息;然而冬季高山夜間氣溫過於寒冷,他應該也沒有想到,這一睡竟是天人永隔。
最讓大家憤慨的是,這起山難原本可以被完全避免。
如果這個蔡姓領隊,每走一小段就會行下來收隊、休息,關心每一個人的狀況,那郭校長不會有事。
如果這個蔡姓領隊,在山徑上放生了隊員,回到山屋發現五個人都回來了還差一人,馬上負責地出門尋找,那校長也可能不會有事,因為十二月還沒那麼快結冰。
如果一開始就有篩選隊員,面對後四峰這種高強度單攻行程只收體能不錯的客人,或者了解客人體能水準,那麼就可以調整出最適合隊伍的行進節奏,悲劇也不會發生。
然而,不負責任的偽自組團,與危險的網路自組團一樣,總是因品質與水準猶如抽獎般的領隊/主揪,在每一個風險抉擇的關口都選錯了方向,終究讓事態失控地朝悲劇衝去。
而這種偽自組真商業團,比網路自組團的爛主揪更加可惡:因為他是有收費的,是出來賺錢的,怎麼可以不負責任、草菅人命到此等地步?
甚至蔡姓領隊還是濫用社會資源慣犯,這起山難後被爆料今年初才帶一趟19人南二段團,只要有人慢了就叫直升機通報受傷把人載走,完完全全地把營業成本外包給全民買單,正是導致社會輿論滑坡仇視登山者的那一種最不堪的業者。
會出現這種「領隊」,有部分原因其實是登山隊伍文化的失落。在登山社團、協會逐漸式微的當代,登山領隊間的文化與社交關係不若以往緊密、穩固,所以過去那種領隊圈內互相監督的內部力量,已不像過去那般強而有力。再加上網路平台興起,讓許多個體戶也能因為演算法而開始收到客人、展開自己的帶隊生涯、最終成為一個不受群體文化制衡與監督、沒有同儕壓力的個體「領隊」。
然而這種領隊的品質、專業度、人格如何,完完全全是隨機分佈的、沒有具備公信力的組織與群體能背書、監督、檢核,讓沒有門路打聽評價的消費者,只能像買樂透一樣選擇商業團,抽到好領隊跟隨一生、抽到爛領隊葬送一世。
今天這起悲劇,跟2019年雪季時,秀姑巒山的虎哥山難是同一個類型。他們都是這種私揪偽自組團,因為不負責任又缺乏專業的領隊,其決策與行為有重大疏失,而導致隊員罹難。去年虎哥案件已結案,判賠255萬餘元定讞,而因有例在先,若郭校長的家屬想為親人討回公道,建議可以尋求法律的協助,讓司法來主持正義。
然而,除了個體領隊的人格缺陷、登山社團與協會內部監督機制與同儕壓力不若以往,讓這種領隊有機可趁外,真正讓這兩起同性質山難時隔六年再現、更縱容蔡姓領隊隨便叫直升機都不用負責的,正是政府管理的失能。
中華民國政府打從台灣有登山活動以來,無論執政黨怎麼更迭,從來沒有人想要把「登山嚮導」、「登山服務業」當作正式產業的意思。完全沒有人、沒有法在管商業登山,讓有心人愛怎麼搞,就可以怎麼搞。
不僅沒有任何的監督機制,隨便一個人只要他敢、只要會打字,就可以在網路上開始招人收費上山,當起「領隊」;更讓人頭痛的是,所有山域主管機關也幾乎沒有能力面對劣質商業團排擠一般使用者資源的亂象,如用不正當手段抽籤搶位浪費名額、技術性放棄後半段行程留宿熱門山屋、業者長期佔用公共資源盈利卻不用付一毛權利金等等。
我很常在演講中這樣比喻:
「你不能在大安森林公園隨地擺攤賺錢,一定會被警察趕;但你可以在國家公園隨意佔用山屋與營地營業,一毛錢都不用付、也不會有人趕你。這是這個自稱山岳國家的地方,最奇妙的風景。」
「連帶團去日本這樣超安全的國家,都需要考外語領隊執照才能開始賺錢;但一樣是過夜、食宿、交通,只要是帶團爬台灣充滿野性、死亡風險遠比日本平地旅遊高得多的群山,卻不需要任何證照、沒有任何單位監督,觀光署還會拼死命地幫你解套說你不是旅行,是體育活動不歸他們管,真是台灣官場數十年一日的怪現象。」
無法辨識申請對象是商業隊或自組隊的山域管理機關,也只能無奈地看著消費者權益與安危,長年被置於這個最不被政府保障的漏洞之中。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郭校長的山難除了讓我們難過、嚴厲譴責蔡姓領隊的失能失德外,最重要的是,最近終於要大修國家公園法了,立院諸公、行政單位是否願意好好正視「登山嚮導」、「登山服務業」這些以山為營業場所、直接攸關人命安全與環境保育的特殊產業,為其建立健全的監督管理法規與制度、偽自組團以及濫用資源的監督與懲罰機制等等,就看我們的政府和輿論,願意重視生命安全與環境保育到什麼程度了。
縱觀世界上的登山大國,全都有自己的登山產業管理法規與制度,還有綁定盈利資格的嚴謹登山嚮導證照制度。反觀台灣,帶隊盈利不用任何資格,只要是個人就可以,現行的登山嚮導證就只是個加分項目,不是必備。這也算是世界上最粗放、最特殊的山岳人文風景了。
如果繼續讓登山產業待在這個無法可管、無人想管、商業隊沒有進入門檻、監督與懲罰機制、自組與商業混為一談的灰色地帶,那麼我可以保證,未來依然會有無數的郭校長死於非命,死於一個無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灰色商業登山國度。
由衷期盼,政府開始正視、重視商業登山管理的那天早日到來。凜冬將至,山又進入了生命不友善的季節,希望今年能夠平安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