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下讀Action and value; Justice and impartiality
重申Marcus提及所有事情/事件的發生都是不可避免,也早已安排好的。重複出現的字眼如: linkted to us by Destiny, woven together, from the begining, starting from the whole, was prepared for you in advance from all eternity等等。提及Destiny會為每個人安排好相對應的價值
Destiniy distributes to each person that which corresponds to his or her being and value
又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value in the hierarchy of beings
Marcus認為Everything that happens, happens in a just way。如果我們依照reason行動,那我們也就是在提升我們個人的道德(contribute to our moral preogress)。
Divine justice is an education. The end it aims for is the good fo the whole, as ensured by the wisdom of reasonable beings.
這一段後面談到definition of justice和the ideal of justice,之後需要再回來看一下。
Pity, gentleness, and benevolence.
對這一段很有興趣。前面有讀到Epictetus認為一個人若做不好的事,是因為在他/她的想法裡,所做的事是好的、對的,所以他/她才會如此行動。這裡進一步詳細說明。
這裡的基本核心概念是:
No one is voluntarily evil.
人之所以顯得evil,是出於無知,無法辨別甚麼是真正的善和真正的惡(out of ignorance of the definition of the true good and true evil)。他之所以為惡,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做惡。
這也連結到Stoic所說的,everything is a matter of judgment。
因此,Marcus說,我們對待這樣的人,應該要有耐心、要仁愛,而且要盡力引導對方看清自己的錯誤。如果我們無法順利引導對方看清或辨別真正的善或惡,那我們自己要練習的是對他人有耐心、具備體諒、諒解的能力,和展現仁慈。也就是說,哪裡需要跟人家生氣呢,沒什麼好生氣的啦~~~
另外提到兩個概念,也滿有意思的。分別是delicacy 和gentleness。Marcus認為這兩個特質具備改變他人想法的力量,能夠使得對真正的價值尚未有意識的人們開始注意到什麼是真正的價值。
Marcus認為當我們在展現delicacy和gentleness時,應該是要自然而然,而非有意識地認為自己在做「善」的事情,因為如此一來,intention就不純粹了。我想如果是有意識地做,覺得自己好棒棒,可能是出於滿足自己的ego,而不是出於for the good of the community。
Loving our neighbors
A proprium of humankind is to love even those who make mistakes. This will happen if you realize that they are akin to you and that they sin out of ignorance and against their will (VII, 22, 1-2) (p.229).
這邊是延伸上一段,接續到我們如何待人。
Marcus再次強調,我們是一個整體,如果我們真的有在實踐Stoic的想法,就會依照Reason來行動。
他又舉例說,例如我們的四肢是屬於整體身體的一部分,本就是為了整體而服務。如同我們個人屬於這個世界/宇宙/整體的一部分,本來就應該為整體服務。
如果將一隻手臂切開來,那他就不屬於整體,但這隻手臂也無法動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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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讀到這裡,感覺Marcus、Epictetus和Stoic哲學想強調的,都不脫離人時屬於整體的一部分。
但我很好奇這個Desity,或是宇宙的initial impulse是怎麼來的呢?
雖然我可以理解這整個架構講解起來,是make sense的。但要是沒有了這個initial impulse,沒有這個一開始就將所有事件woven together的力量(?),那這個世界觀還能成立嗎?
又,我覺得這個Destiny,也很像是God,感覺有個神祕不可名狀的力量在推行著這個宇宙的運作。
不過我覺得discipline of action的後半段,傾向於說明我們在人際互動時應該如何行動。例如為善,不只是行為上的善,同時也要修練自己避免自大或自我感覺良好。因為為善的意圖或出發點也必須要是純粹的。是要為community good 服務,而非滿足自己的ego。
而在跟他人有衝突或不愉快時,要能夠理解,也許對方是出於無知。(不過我這邊也有點好奇,說不定無知的人是我,而不是對方啊! 我怎麼知道我的judgment是不是對的呢
另外我也有點好奇,在Stoic哲學裡,大家對universal law of the Reason的理解都是一樣的嗎?
如果大家詮釋不同,那麼後續的desire and actiom/will/impulse不也會不一樣的嗎?
又,我們如何判斷一個行動是為了the good of community呢?萬一我是出於false judgment或是out of judgment,以為自己doing good for the community,可實際上是在do evil呢?
Hmmm,有意思。再想想、再想想。
最近資訊量有點大,與其繼續每天往下讀一點,也許該暫停一下,來整理一下目前所讀的內容(第一至第八章),消化一下。不過第八章也只剩一點了,讀完再來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