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10 日國圖事字第 1020001032B 號令訂定
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 (pdf檔)
一、本作業要點依國家圖書館組織法第二條第三、四項規定訂定
之。
二、本作業要點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
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
三、本作業要點所稱之出版品,係指印刷成冊、電子形式,或以印
刷為主之其他媒體,且公開發行的圖書。
四、出版品正式出版前三個月內,得依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
館)之作業規定申請辦理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
五、申請取得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者,應依本館相關作業
規定,將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印製或顯示在出版品正
確位置上。
前項取得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之書目資料有變更時,應
依本館作業規定辦理。
六、出版品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由本館建檔及維護,並
提供查詢、轉錄、下載及新書書目資訊等服務。
七、本作業要點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申請作業原則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4 日臺圖書字第 1000003609B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3 日國圖事字第 1020000766B 號令修正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申請作業原則 (pdf檔)
一、申請電子書國際標準書號(以下簡稱 ISBN)之適用對象 (一)凡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在中華民國境內公 開出版之電子書。 (二)前款申請對象以電子書上所標示之出版者為限。 二、申請電子書 ISBN 之適用範圍 (一)數位形式之單行本圖書。 (二)以實際載體公開發行之電子書(如光碟片、USB)。 (三)透過應用軟體,傳輸至閱讀瀏覽器上且公開發行之電子書。 三、申請電子書 ISBN 之原則 (一)不同版本、不同語文之電子書應申請不同的 ISBN。 (二)不同檔案格式的電子書(如 EPUB、FLASH、Adobe PDF、Zinio PDF)為 個別發行者,申請不同的 ISBN。 (三)電子書內容之更新、修改或新增資料之篇幅足以被視為新的版本,則應 申請新的 ISBN。 (四)同一檔案格式電子書,不因實體載具之差異、系統相關之格式差異、字 碼之差異、輸出媒體或顯示格式之差異而視為新版本。 (五)電子書所連結之圖片或聲音內容,屬該出版品的一部分,不須另外申請 ISBN。 (六)兩家以上聯合出版的電子書,以版權頁(畫面)出版製作敘述排列第一者 為出版者。 (七)電子書延伸辨識碼:出版者可依據本館已給定之電子書 ISBN 編碼,在 相對應的檔案格式後,填寫製作(平台)廠商代碼、版次說明;若有章節 區別之需求,亦可自行加入附加章節辨識碼。 1.電子書延伸辨識碼之應用與顯示見「電子書延伸辨識碼應用與顯示範 例」說明。(附件) 2.電子書延伸辨識碼「製作(平台)廠商代碼」之 3 位英文代碼,由出版者 自行訂定。 四、申請電子書 ISBN 之流程與要件 (一)出版者於「國家圖書館電子書刊送存閱覽服務系統(EPS)」線上申辦, 填寫出版者及書目資料。EPS 服務系統網址: http://ebook.ncl.edu.tw (二)出版者於線上上傳或離線寄送未加密電子書全文檔案、設定在本館可放 開之授權使用範圍或該電子書之封面頁、書名頁、目次頁、序、版權、 簡介、相關頁(畫面)、可供開放閱覽之精華章節內容等申辦文件(畫 面)。
有聲出版品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申請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6 日國圖事字第 1020000679B 號令訂定
有聲出版品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申請注意事項 (pdf檔)
一、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有聲出版品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 (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以 ISRC 標示)之核發與管理, 依本館組織法第二條第二、三項,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本注意事項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出版之有聲出版品。 前項所稱有聲出版品,指著作權人為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法人之各種錄 音著作,或以音樂性為主之錄影著作。 三、申請人為公司法人、獨資或合夥商號,或個人工作室者,以領有「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者(如: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或商業登記 抄本)為限,得向本館辦理登記,取得登記者代碼。政府機構之有聲出版品, 須以機關名義申請。 四、申請人在取得登記者代碼後,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3947 號規定,對製 作發行之有聲出版品進行編碼,並得溯及既往。 五、申請人就有聲出版品每一曲目或單項節目進行編碼,編碼資料應記載下列事 項:
1、ISRC 編號;
2、表演者(如:演唱者、演奏者、主講者等);
3、 表演作品相關著作者(如:作詞者、作曲者、編曲者、編劇等);
4、製作 公司;
5、曲目或節目長度;
6、出版品名稱(專輯名稱);
7、發行公司; 8、發行日期;
9、著作類別;
10、媒體型式之國際商品條碼。 六、有聲出版品之編碼資料送交本館正式登錄後,即上網提供查詢服務。 七、本注意事項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補申請注意事項
本注意事項配合文化部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政策,於相關辦法正式施行
前,臺灣已出版且未取得國際標準書號之出版品,得依本注意事項,向國家圖書館
書號中心補申請書號。
一、受理期限
自民國 110 年 1 月起 (註 1) 。
二、申請範圍
1. 符合「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國家圖書館電子書
國際標準書號申請作業原則」及「ISBN 編號準則」適用範圍之圖書。
2. 出版日期為民國 61 年起至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稅政策施行日
(民國
110 年 3 月 1 日)前,臺灣已出版且未取得國際標準書號之圖書。
三、申請資格
1. 圖書出版者:由原圖書出版者提出申請。
2. 圖書銷售業者:原出版業者已歇業或解散時方可代補申請。
四、申請程序
1. 填寫申請表單及附件資料:
(1) 國際標準書號補申請單。
(2) 檢附原書之書名頁、版權頁、目次、部分內文影本及圖書外觀之清晰圖
片。同時申請及送存(註 2),僅需提供申請表及原書一併申請,上述附
件可省略。
(3) 出版者首次申請,一併填寫「出版者識別號資料申請單」。
(4) 由圖書銷售業者提出申請時,需另提供出版者已歇業或解散證明或切結書。
2. 申請途徑:
(1) 線上 (2) E-mail (3) 傳真 (4) 郵寄 (5) 臨櫃
3. 作業時間:申請資料完備且經審核收件後 10 個工作天編配書號。
註 1:取得補申請書號者,得於文化部規定期限內(110 年 5 月 31 日以前),洽該部
申請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之認可,申請網址:https://tax.moc.gov.tw。
註 2:申請書號且同時送存之圖書,於書號編配後,圖書依送存程序移送典藏。
Directions for Application of E-Books ISBN at NCL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