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作家席爾凡・戴松在《貝加爾湖隱居札記》中記錄道:
我敲門時,沃羅迪亞開起玩笑來。
「你沒帶花來給依莉娜?」
「送花給女人是最不應該的一種事了。花是淫穢的性器官,花象徵著轉瞬即逝和不貞,它當著路邊就逕自綻放開來,任由各方的風吹拂、任由蟲子吸吮、任由蟲卵結蛹、任由動物啃咬;人恣意踐踏它、摘採它、嗅聞它。對於自己所愛的女人,應該要送石頭、化石或片岩,總之要送那種能天長地久而歷久不衰的東西才對。」
我原本很想這麼回答沃羅迪亞,但我的俄語太破了,只好說:
「有!但半路上謝掉了。沃羅迪亞呀,那澡堂,你弄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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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也不至於把送花判定成如此不堪的行為
人類總是有被美麗事物吸引的本性 也擅長遺忘事情背後的本質
但戴松說的也不無道理——如同最後一句話 花在半路謝了
該如何處理那凋謝的花? 放著絕對是不是辦法 丟掉又像是湮滅了對方的心意 想到最後無論如何都是令人傷心的
被摘下的花總是要凋零的 如此薄命——那不如直接送一盆花吧
這樣她就可以免受蟲子吸吮、動物啃咬、人類採摘
也可以逃離腰斬後被掛在水瓶邊緣苟延殘喘的命運了
並且隨著時間流轉 花不會只是花
可是這也像挑選了一盆花後送出 算是表明了心意 但也同時把照顧盆栽的責任轉移給了接受心意的人身上 似乎有違最初的本意?
還是說 選擇接受心意本身就得付出點什麼?
也像他說的 不如像動物一樣送石頭
就像是企鵝送鵝卵石
譬如礦石 數萬年光陰潛伏地底 經歷了高溫高壓淬煉出的色澤 那才是永遠的
對我來說 送我裸子植物的毬果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