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轉載本文,請移步至北美智權報「聯絡我們」頁面填寫表單與我們聯繫
邱英武╱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商標權取得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使用它。但也不是隨意使用,仍須遵守法定規則,不然市場上就是一片商標標示亂象。中國知識產權局(CNIPA)對於商標使用釋出一套指示規則,要求正確使用商標以維護市場秩序。
中國知識產權局(CNIPA)為加強對違法違規使用商標行為的管理,引導社會尊重和正確行使商標專用權,促進公平競爭,推動實現高品質發展,於是頒布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該通知規定了下述六種行為,屬於「重點關注的違法違規行為」,簡述規定如下。
(一) 使用帶有欺騙性等禁用的未註冊商標
(1) 重點關注使用含「專供」「特供」「極品」「國」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供應管道或者品質產生誤認的行為;例如,在礦泉水商品上使用極品二字,白酒商品上使用國酒二字,餐廳服務上使用國宴二字等。
(2) 使用含「富硒」「有機」「零添加」「100%」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且所標示商品的實際屬性與該內容不符,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例如,新鮮蔬菜商品上使用有機二字,醬油商品上使用零添加字眼,麵包商品上使用100%標示,且商品的實際屬性與其商標中文字或圖形的含義不符。
(3) 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產地、生產時間、生產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例如,在瓷磚商品上使用羅馬二字,但該瓷磚並非來自義大利羅馬;在白酒商品上使用手工釀造字眼,但該白酒並非以手工釀造;在鐵鍋商品上使用手造二字,但該鐵鍋並非手工打造。
(二) 欺騙性使用註冊商標
(1) 重點關注將註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廣告宣傳用語、商品包裝裝潢等搭配使用,導致公眾對商品品質、產地、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例如,註冊的商標是「鮮熟」,但是在商標使用時卻是用「農家鮮熟牛肉」,導致公眾誤以為是熟成牛肉。
(2) 自行改變註冊事項導致公眾對商品品質等特點產生誤認,或者為攀附他人商標而自行改變的行為。例如,油品商標註冊申請時,是以「BPFULL」提出並獲證,卻於使用時將「FULL」縮小成小字,維持「BP」二的大字,有意攀附國際石油大公司「BP P.L.C.」。
此文未完,完整內容請參見原文連結。
【更多專文報導請見《北美智權報》399期;歡迎加入NAIPNews網站會員成為我們的訂戶,以掌握最關鍵的專利商標智財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