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這輩子最沒有選擇權自由便是被生下來。
2019印度有個案列便是孩子起訴自己的父母,
理由是在未得到自己的同意把自己生出來。
他認爲生命本身包含痛苦的,
他認爲父母是因滿足自己的私欲而生孩子,
孩子成年之後任然活在童年心理創傷議題走不出來。
受到了反出生主義思想影響決定起訴,
他的訴求不是傳統賠償,
而是一個哲學與法律的抗議行爲。
如果人生充滿痛苦,
不出生是否更好?
是否存在“不出生權”?
人這一生其實很奇怪,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選的。
我們選不了出生的家庭,
選不了最初被放置的環境,
也選不了童年第一道投射進心裡的光或陰影。
有些人一輩子在尋找安全感,
有些人一輩子在試圖證明自己值得被愛,
還有些人只是安靜地背著過去走很遠很遠的路。
或許正因如此,
反出生主義才會提出那樣尖銳的問題。
不是否定生命裡的美好,
而是在追問:
“如果痛苦是不可避免的底色,那被帶來這個世界,是否也算是一種沒有被允許的沉默決定?”
如果有來生,我想成爲一隻土耳其的流浪公貓。

不是因為童年不愉快,
也不是因為生命裡只有陰影。
只是有時候會覺得,
生而為人真的太累了。
世界其實很大,
選擇卻很少,
責任太重,
情感太深,
記憶太長,
而心有時候會撐不住那樣的重量。
想當流浪貓,
可以在午後的陽光下睡覺,
在海邊靜待,
桀驁不馴也好,
沉默孤傲也好,
都不必向誰交代。

不想再當人類,
不用成為誰期待的孩子,
不必背負成為“更好的人”的使命。
並不是因為逃離痛苦,
只是當人類有太多必須完成的角色。
也許生命最深的悲哀不是痛苦本身,
而是明明沒有選擇,
却要学会接受这一切。
如果有更輕一點的存在方式,也許世界會溫柔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