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原是「梦」,一個彷彿走出《紅樓夢》的詞人
不想文章寫太長超過萬字,又不想刪掉這段心情文字,故把前文獨立成篇,留下空間盤後補充塑化股:20260323荷姆茲海峽危機中,塑化股是「機會」還是「命運」~美超微及鴻海形象不同,但是都不適合「正派人士」投資
沒有言論自由,終會扼殺創作的空氣~以法律與政治對付創作者是恥辱
「林夕」說過一句發人深省的話:「總有人愛仇恨,沒有人仇恨愛」~在當今台灣網路發文環境,不應該以仇恨為出發點,複製當年蘇東坡「烏台詩案」,以政治及法律手段,逼迫不同意見者封口,這是生活在台灣的恥辱,這樣的人物與事件,應該被引以為戒,不該放任發生。
從一個連續三年的官司中擺脫,不曾談論的原因,在於尊重檢方偵查不公開,中間就是被不斷被提告,讓咱沒有甚麼空檔可以評論。每次去應訊,看著厚達兩百頁A4的自寫訴狀,是什麼仇恨的力量,讓一個自詡為財經作家者,把時間全花在字句聯想,構築「文字獄」,鉅細靡遺一個字、一個字說誰妨礙名譽、加重毀謗,呵呵,換來咱「不起訴處分」。

想起一位相同遭遇的文壇朋友,曾說過一句至理名言,《紅樓夢》再厚重,貴重;《羅織經》再輕薄,無恥。當然對這個評論,咱無法認同、甚至感到納悶,《羅織經》失傳已久,搞不好比《紅樓夢》還厚。
咱有個優點就是從不違心,率性而為但求任性自真,絕不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誠懇憨厚是可以裝的,明明想制人於死地,要用法律途徑讓人封口,還在刻意輕描淡寫,蓄意繼續誤導輿論。
敢告人卻不敢說實話,怕讀者留下惡劣印象、更怕從此成為作者界公敵,輕描淡寫說什麼妨礙名譽、加重毀謗,最多罰1,2000、一個月刑期,其實都是最重本刑兩年,告贏附帶民事賠償,都是幾十、幾百萬,這才是事實的真相,就是唯我獨尊、不尊重言論自由嘛。
台灣是個尊重「言論自由」的國度,這是個允許「築夢」的天堂,不會有政治及法律,迫害任何創作者,基於這個理由,詞人「林夕」成為你我一般的「刁民」。
「林夕」這個筆名是個意外,其實就是「梦」,是因為看到簡體版《紅樓夢》的「梦」字,覺得意境很美,從此拆字「林夕」以此為筆名,年紀有了更常被稱為「夕爺」。
林夕(Albert Leung,1961年12月7日),本名梁偉文,作詞人,香港出生,後移民並入籍台灣,至今創作逾四千首粵語及國語歌曲,為兩岸三地作詞質量第一人。
不該談「夕爺」作品,因為談了這個,一定漏了那個,卻一定可以在人生每個際遇,找到一個相對的歌詞,往往一部電影最感人插曲、一場演唱會的最高潮,當你陶醉在音樂裡,卻不知道「林夕」的毒越中越深……
我以為要是唱得用心良苦 妳總會對我多點在乎 我以為雖然愛情 已成往事 千言萬語說出來可以互相安撫 期待妳感動 真實的我們難相處 寫詞的讓我 唱出你要的幸福 誰曾經感動 分手的關頭才懂得 離開排行榜 更銘心刻骨
我已經相信 有些人我永遠不必等 所以我明白 在燈火闌珊處為什麼會哭 你不會相信 嫁給我明天有多幸福 只想你明白 我心甘情願 愛愛愛愛到要吐 那是醉生夢死 才能熬成的苦 愛如潮水 我忘了 我是誰 至少還有 你哭
2017年起,林夕因支持香港民主運動,被中國官方逐步封殺,現在已經不成文全面封殺,其作品在中國電視節目播放時,「填詞人」一欄省略或變成「佚名」,是的,面對隨時被羅織罪名,「夕爺」選擇台灣終老,這是台灣人的光榮。
一個心態狹隘偏執、沒有言論自由觀念的環境或政權,才會用法律與政治對付創作者,如果你不希望台灣成為這樣的地方,那就默默做點事,不要讓邪惡得逞,讓善惡到頭自有報,讓自由之光永遠持續。
廣告一下,MV請點閱作詞者為「林夕」或「梁偉文」的版本,這一點你可以輕易做到,至少保障「夕爺」著作權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