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說:「我要快樂。」
或者說:「當慾望小於擁有,人就會快樂。」但如果從生活經驗來看,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例如我原本坐在沒有陽光的地方,
後來刻意把椅子移到陽光底下。
我只是想曬太陽。
當陽光照在身上的時候,我會覺得很舒服。
但我不會特別去說:「我現在很快樂」或「我很開心」。
我只是感受到那個感覺。
就像坐姿一樣。
當你坐得不舒服,你自然會換一個姿勢。
當換到一個比較好的姿勢時,你會覺得舒服。
但很少有人會說:「我現在好快樂。」
很多感受其實只是身體與情境的反應。
例如:
聽到一首悲傷的歌,你可能會想起過去的回憶,
想到一些人、一些感情、一些事情。
情緒會跟著浮動。
如果看到幽默搞笑的影片,你可能會笑出來。
那可能叫開心、大笑,或只是覺得好笑。
這些其實都是不同的情緒狀態。
所以人並不會一直停在某一種情緒裡。
沒有永遠的快樂,也沒有永遠的開心。
情緒本來就會隨著環境、身體、記憶、事件而變化。
同樣的道理,欲望也不會消失。
只要人還活著,每一天都會有欲望。
有生理的欲望,例如吃、休息、活動。
也有心理的欲望,例如好奇、探索、體驗。
所以如果把事情簡化成一個公式,
例如:
「當欲望很小,小到幾乎沒有,人就會快樂。」
這個說法其實太簡單了。
因為人不是一個靜止的存在。
人會動、會想、會感受,
而生活也會不斷變化。
欲望不會完全消失,
情緒也不會固定停在某一種狀態。
所以快樂並不是一個被框住的終點。
它只是生活過程中偶爾出現的一種感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