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S的距離,一直非常矛盾。
如何定義跟拿捏,跟我的感受跟狀態有關。我的頭腦很清楚知道,我有任何不舒服的感受,我都不能責怪S,畢竟這段關係一開始成立的時候,他就曾經說過,他不能給我全部的他,就像那天我一個人待在房間的孤單感,就算再痛,我也要學著承受。
那叫做必要承擔之代價。
我跟我自己說,如果我不學著看清楚那些與我無關的無能為力,我就會持續在這個關係中被折磨,然後慢慢碎掉。
我可以選擇痛苦,我也可以選擇責怪,但我不想選擇用這些方式回應。
我選擇陪伴自己的傷心、一邊冷靜地告訴自己,這不是我的錯。
然而,S給我的溫柔,確實是歷任伴侶中,最讓我抵擋不住的。
旅館事件之後,我們後來減少比較長時間的見面、也不太約晚上了,多半透過訊息,關心彼此的感受跟狀態。
雖然你可能會說,再怎麼樣關心,也不過是文字爾爾,但我看到的是,這係的限制雖在、彼此生活的責任雖在、但我們能給彼此的關心跟支持,也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