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S來說,申請保護令的目的,在於希望太太能與他的身體保持距離,學習以理性的方式與他溝通。畢竟,過去那段日子裡,她以大吼大鬧甚至近乎自殘的方式來表達情緒,讓周圍的人感到非常恐懼和疲憊。
有人好奇,作為小三的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角色。與S在一起的第一年,我曾經感到良心不安,認為自己是破壞他們婚姻的始作俑者。然而,在得知她也背叛S之後,我便不再對自己的角色感到內疚。但是,在我和S尚未確定互奔彼此之前,我一直對自己身為小三的角色是自卑的。當時,我認為自己的愛沒有立場存在於這個世界上。隨著關係的發展,S確定要離婚之後,我開始專注於自己的需求和存在。我逐漸對她習慣用情緒和S及孩子們溝通的方式感到不滿,因此慢慢學習練習調頻自己的心態,這也是為什麼,當我接到她電話的時候,能夠理直氣壯說出自己心聲跟想法。
每當太太回家探望孩子時,我總是反覆提醒S,要把家裡的尖銳物品收好,也提醒他下班後儘早回家陪伴孩子們,避免讓他們感受到被遺棄的失落。畢竟,在他們夫妻仍然同住的日子裡,孩子們曾經聽過各種他們會被爸爸遺棄的話語,已在孩子心中造成了恐懼。
後續,S向法院申請離婚,雙方開始了調解的過程。然而,頭幾次的調解庭,他們始終無法達成共識。S太太的立場很堅定,她聲稱:「S外遇在先,憑什麼提離婚?」「我沒有家暴。」「我不接受離婚。」
在每次調解前,我都期待聽到好消息,但結果總是失望的。S和律師認為,S太太根本不想協調,她始終拒絕面對婚姻問題,以不願離婚的說法,讓事情停滯不前,幾個月又得重複一次的調解戰役,讓大家都很疲憊。
就在第三次調解結束後,S告訴我,如果下一次調解還不成功,他將不再續調,會直接進入訴訟程序,更令我驚訝的是,他們下一次的協調日竟選在我們的交往紀念日。
我心中非常不平衡,為何要訂在這一天?我非常希望他那天能陪我,我不停要求S取消另擇日期,但他堅持不肯。即使萬般無奈,我還是得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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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來到調解日那天,我一早就傳訊給S,祝他週年快樂,希望他打仗順利、凱旋歸來。
大約中午左右,S發來訊息,告訴我調解成功,確定離婚。
我萬萬想不到,我們的交往紀念日竟然成了他恢復自由的日子!這一切實在太巧了!
結束時,他來找我,我們彼此擁抱,從那一刻起,我們終於能夠手牽著手,正大光明地走在陽光下,曬著專屬彼此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