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綺是個不錯的女孩子,但她很後悔當年沒有跟建豪走到最後,早知道不要聽爸爸媽媽的話跟著去台北,其實當年佩綺可以自己住台南,爸爸沒有強迫她一定要跟去台北,是當初自己的判斷錯誤,以為這胖子一輩子就這樣了,現在的佩綺很後悔,她特別挑了一天,準備了份禮物要告白。
結果建豪直接打槍了,因為建豪早就結婚有老婆了,但她堅持建豪會回頭,當她在下班時的停車場看到阿寶跟建豪親密的舉動,使她很難過,佩綺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要建豪回頭愛自己,其實建豪只有在日本跟阿寶登記結婚,佩綺會知道是因為也有一位同學在區公所工作,這是她查到的。人紅是非多,錢賺太多麻煩也跟著變多,真的印證了媽媽說的,你沒錢的時候沒人要來理你,你有錢後一堆人跑出來找你,第一個不要臉的就是二姨,跟媽媽剛好在超市買菜去遇到,建豪是一個出色出名的CEO,二姨開口要媽媽幫忙還債如果只是幾萬塊就算了,起碼八百多萬,媽媽拒絕,人跟到家裡面去,不請自來就算了,門一開進去就不走了,好險兒子今天早回家,兒子讓媽媽進房間,表示事情自己處理。
「好來!八百萬我不是沒有,只要阿姨您能說服我,我現場簽支票給妳!」
「我炒股票失敗把錢賠光,房子也被銀行拿去抵債了!」
「算是老實了,但那可是二姑丈留給妳的房子欸,我記得二姑丈應該也有留八百萬給妳,不會連這八百萬都賠光了吧?」
「對沒錯!」
「我真的會倒,咱們來算筆帳,二姑丈留給妳的房子至少價值兩千三百萬,政府法拍都會按照行情,你欠銀行八百萬,兩千三百萬減去八百萬妳還有一千五百萬,也夠妳活到過世了吧?」
「我真的不想丟了房子啊!」
「現在知道要哭啦,我很抱歉我不想幫忙妳!我必須明確拒絕妳!」
「你別忘了以前都是阿姨借你們錢吃飯都還沒跟你們算過帳喔!」
「這張支票是五十萬,妳現在就可以拿走,交給銀行妳馬上可以賺到五十萬!」
「不夠啊,還差七百五十萬!」
「我不是妳生的我沒有幫妳還債的義務,在不離開我就報警!」
最後二姨只能離開,她支票有拿走,最後發生了一件很大的事情,那就是二姨被提告詐欺,詳細內容不知道,媽媽希望兒子幫忙處理,建豪看在親戚的份上答應,先把人叫來家裡了解狀況。
「我說姐,妳到底幹了啥蠢事?」媽媽緊張的問道。
「二姨我跟妳說,現在妳要老實交代過程,這樣我才能幫助到妳!」建豪嚴肅的問著。
「有一對台商專門做海鮮,我佯稱可以幫忙進口大閘蟹,騙取了貨款拿去還給銀行,保住了我老公給我的房子,我直接把他的LINE封鎖,也封鎖手機號碼,我以為應該找不到我,直到我接到警方做筆錄的通知!我才發現我完蛋了!」二姨老實承認過程了。
「那妳有在警局就認罪嗎?」建豪接著問下去。
「當然沒有!我怕都怕死了,我認罪下去不就代表要進去關了?」二姨接著說話。
「妳笨啊,警察會把妳找過去就是因為該查的都查過一遍了,也就是妳根本在說謊人家都已經知道了才會把妳叫過去,地檢署偵查庭的意義就在於核實犯罪事實,也就是人家早就知道妳有罪,找妳去問話就是確認沒有誤會妳,其實...我也不會講!」建豪講到不知道要說什麼。
「那我怎麼辦?」二姨接著問下去。
「直接認罪啊!不然也沒有別的辦法,但是妳涉犯的金錢太多,屬於巨額詐騙,檢察官原諒妳的機率不高,妳還是有可能被提起公訴,我先幫妳請律師,我們朝著兩大方向前進,看看能不能把本案導向民事債務不履行,或是用償還的方式爭取輕判然後拼緩刑!當然這錢只能我先借給妳!」建豪嚴肅的表示。
接著一週後律師也跟二姨見面了,兩人討論後決定先試試看能不能把案件導向民事債務不履行然後退費結案,但這風險極高,也要檢察官願意相信,不然就是還錢認罪協商看能不能輕判,很快的第一庭偵查庭就要去了,這人緊張到軟腳,還是被法警扛進去的,問她東她回答西,於是檢察官諭令由律師說話。
律師很嚴肅的說:「我的個案年紀大了又緊張,還望檢察官原諒,本案個人認為是民事債務不履行而已,陳雪秀主觀上跟客觀上都沒有詐欺意圖跟事實,她也願意退還這筆款項。」
檢察官接著開口:「衡量犯罪動機跟金額,妳的話我很難信,如果只是少少的幾萬我還會相信,重點是這批貨到底在哪裡?發票又在哪裡?要讓我相信的第一步只有先讓我看到發票!」
因為律師連發票都沒見過,傻掉不知道怎麼辯護下去,只能機智運轉回應當初協商就是放在貨箱內一起送達台灣,接著檢察官直接不想問下去了,就把人請回,接著可能還會召開第二庭偵查庭,這金額比較大,所以不到一個月就又召開一次偵查庭,其實律師希望被害人出庭,但是今天也沒看到被害人,所以沒辦法現場談還錢的事情。
檢察官那一套老套拿出來講一講後就開庭了,第一個問題就是貨品現在在哪裡,二姨直接說實話根本沒貨品,都是自己編的,接著錢拿去哪裡了,二姨老實說都繳給銀行了,檢察官問了犯罪動機,二姨說想要保住死去老公留給自己的房子,檢察官表示同情,但是告訴人堅持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是檢察官說算了就算了。
當然律師也開口問如果我們把錢都還掉可不可以認罪協商,但這也要建立於告訴人在場,或是告訴人同意,也不是檢察官說可以就可以,最後一個問題就是認不認罪,二姨認罪了,第二庭也結束,七天後就收到起訴書,接著就要去法院開庭,第一張傳票兩週就收到,是準備程序庭,目的是釐清爭點跟整理證據,這個頂多三分鐘到五分鐘就結束了。
接著才是重點的審理庭,二姨有問律師法院開庭多久收到傳票,律師回答有時候一到兩個禮拜,有時候放個一兩個月,過半年才把妳叫去也有可能,結果才兩個禮拜就要開庭,律師教二姨千萬不要緊張,必要的時候自己會開口說話,主要是回答法官的問題,開庭日當天的法官剛好是女性法官,這對二姨是一個優勢,女孩子都比較溫柔一點。
接著就是先說明那些什麼可以保持緘默的權利等等,法官本來有準備問題要問,但是被告已經在偵查庭認罪,於是改成直接問重點,二姨也老實的回答法官的問題,至於檢察官就只是朗讀起訴要旨。
「陳小姐我問妳喔,妳能交代貨品去向嗎?」
「我在偵查庭都說過,是我掰出來的!」
「那就是妳承認犯罪嗎?」
「對!我認罪了!」
「那妳的犯罪動機呢?」
「我因為玩股票賠光財產,連我老公留給我的房子都可能賠掉,於是我靈機一動,想到我可以假裝進口商來騙取他人的貨款,把洞補掉,至少留住我老公給我的房子,我真的錯了!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
「第一妳是初犯啦,但是妳的犯罪手段我真的不能原諒妳,妳不只把人家LINE封鎖,還把電話號碼也鎖住,直接玩消失,妳這兩點偵查佐只要函調過去就會知道,包含妳FB的對話,妳是不是都刪除加密?這對警察來說只要一封信過去就可以知道內容,我看妳當真有悔意啦,但這個屬於巨額詐騙了,我依法就是必須把妳重判,至於認罪協商只有我跟檢察官同意也沒用,要經過被害人的同意,老實告訴妳,我今天有傳喚他出庭,他堅持不到庭,基於是他的權利,我也沒辦法,我們七天後宣判!」
這七天二姨根本不能睡覺,連律師都沒縫隙說話,二姨喝酒喝到天亮,整整七天都沒睡,接著聽到被判滿七年有期徒刑定讞時,整個人都傻掉了,接著律師到底也是建豪的朋友,也把人帶去建豪那邊討論看看接著怎麼處理。
「我在猜應該是手段的部分讓法官不想原諒才會判那麼重,如果阿姨您沒有給人家玩消失這一套,至少會少判個兩年才是!」阿寶表示意見。
「我說老婆啊,我覺得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告訴人一點原諒的意思都沒有,不然法官傳喚他出庭他應該要到庭才是,看樣子認罪協商沒用,直接認罪也沒用,除非打第二審,不然沒別的辦法,五年以上的重罪最多到第三審!」建豪表示意見。
「我也覺得不然就上訴第二審,尋求輕判或是改判,但是也有很高機率維持原判!我當庭真的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如果有發票的話我還可以編故事用騙的,但基於律師立場就是要相信被告,我發現我錯了,但我也收了曾先生的錢,我會盡力爭取輕判!」律師說了一席話。
接著第二審開庭,其實不過是把第一審法官沒問的拿來問而已,二姨也解釋清楚犯罪動機跟手法,還有全面封鎖直接玩消失的事情,這第二審法官聽完玩消失的事情震怒開罵。
法官很生氣的說:「妳這個人真的罪大惡極,騙人的錢就算了,雖然有認罪,但我不能認同的是妳直接玩消失,妳以為警察找不到妳嗎?連我要找妳都輕而易舉了,基本上我對於一審宣判沒意見,本次二審維持原判,妳一樣有二十天的上訴期!」
直到第三審最高法院那邊,這法官是一個很會為人想的法官,在衡量犯罪動機後,以及衡量二姨當初的心態後,有了不同的看法,於是直接曉以大義,並且給出一線生機。
三審合議庭審判長表示:「做人難免都會有貪婪的心,妳的犯罪動機是想保住跟過世老公的愛的回憶,但我也要當庭苛責妳的手段真的很糟糕,妳以為玩消失我們就找不到人了嗎?這邊老實跟妳說整個流程,早在妳進去做筆錄時我們早就百分之九十九確認妳有罪,只是國家的法律規定要盡量不能有冤獄情形發生,所以才會叫妳先上偵查庭,目的是核實妳到底有無犯罪,依法規定未經過正式審判,就是應該無罪推定,看樣子告訴人真的不願意原諒妳,但我還是幫妳排調解吧,妳一定要爭取被害人的諒解喔!」
接著最高法院特別把宣判拉到二十天後,十天後就要調解了,建豪早讓律師帶著八百萬現金到現場,這被害人看到加害人時,罵得特別大聲,進去調解室直接就拍桌子,雖然沒有講髒話,但是也罵得夠難聽了,接著律師秀出現金也開口說話了。
「在下姓方,旁邊的阿姨是我的當事人,無論如何希望你們夫妻原諒她,現金八百萬我已經帶來,請問您們願意和解嗎?」律師有所表示。
「我說老公啊,既然錢都帶過來了,就放過她吧!」被害人妻子表示原諒。
「先等我清點是否足夠八百萬.........!被害人很生氣的表示。
「那有請被害人算錢!」調解委員開口說話。
接著確認八百萬連一張一千塊都沒少給,只有當老婆的想原諒,老公則是因為老婆想原諒也願意簽字,接著過去正式調解庭,司法事務官也在場,還有書記官,書記官問了被害人的意願。
「請問被害人收到款項了是否願意當庭原諒被告呢?」書記官直接開問了。
「看在我老婆的份上我就原諒了!」被害人表示原諒。
「那請問被害人是否願意不在追究被告的刑事與民事責任呢?」換司法事務官問話了。
「也只能這樣啊,我本來是不打算原諒的,看在錢的份上就算了,我願意!」被害人表示願意。
「那請問被害人是否願意向法院幫被告請求從輕量刑甚至於適當之時機給予緩刑宣告呢?」司法事務官接著問下去。
「我先說喔,我是有表示原諒,但不代表我就願意讓她被輕判,這一點我拒絕!」被害人表示拒絕。
但錢已經收下,也表示調解算成立,至於不肯讓被告有機會輕判這是被害人的權利,在來雙方簽字後就是十天後宣判,二姨每天都做惡夢,夢見自己被抓進去關,每天都睡不好,吃什麼就吐什麼,直到十天後律師查到判決主文,接著打給二姨。
「三審最高法院審判長給您緩刑五年了,判決您兩年有期徒刑,至於詳細原因還要等判決書收到您才會知道喔!」
「那就表示我不用進去了嗎?」
「是的沒錯,但是到底是有條件緩刑還是無條件緩刑我就不知道了!」
「至少不用關我就很高興了!」
「那大概一個禮拜內會收到主文書喔!」
接著一個禮拜後收到主文書,二姨真的沒勇氣看,只能跑去找建豪,叫建豪幫忙看看,建豪剛好因為週六懶的去公司所以在家,當然律師也有過去。
「這有啥不敢看的?都給妳緩刑了,好像是有條件緩刑呢,二姨您看這句,您緩刑五年,刑責兩年,但妳要執行為期一年的社會勞動役唷!妳還要賠償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建豪嚴肅的表示。
「我來分析吧!因為阿姨您涉犯的案件比較大,加上妳的做法跟懷著僥倖心理,讓一審法官不肯原諒妳,接著二審維持原判也是因為妳態度惡劣直接玩消失,這才是二審維持原判的原因,再來第三審的合議庭審判長也不是真的想直接給妳緩刑,因為那是您跟老公的愛的甜蜜回憶,審判長跟國民法官一致同意給您一個機會,這時候當然也要尊重告訴人的意願,但司法還是有法理情的,因而給您有條件緩刑喔!至於那筆精神損失費,其實妳有沒有賠償都不重要,因為判決主文沒有寫強迫您一定要給這條錢,當然對方也沒有依據跟您拿這一條錢!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吧!」律師精闢的分析。
「還害我幫妳陪了八百萬,二姨妳自己說這條錢怎麼還給我?」建豪不太高興的說道。
「這個地址是一間早餐店,月薪開到四萬五一個月,您就一個月償還一萬塊吧!還到您沒能力工作的時候就一筆勾銷!老闆娘一定會用妳,我都打點好了!」阿寶表示意見。
「趕快謝謝你孫子啊二姐!」媽媽讓姐姐注意禮數。
「謝謝你啦建豪!是說我會被叫去哪裡服勞動役呢?」二姨接著問下去。
「通常都是叫去地檢署做清潔或是割草,時間彈性,也可以只去週六週日,但阿姨您被判服一年我不建議您先工作,先服勞動役在說,不然緩刑有機率被撤銷!」律師在次表達意見。
「那我就聽慧恩的,錢先欠著,妳一年後開始工作還我錢,媽的我平常就夠忙碌了,還要管這些破事!行了我不想看到妳,走吧!既然房子都留住了,就回妳自己家去吧!」建豪表示要人離開。
「可是二姨已經都沒有錢吃飯了!」二姨表示想要跟建豪借錢。
「服勞動役都會供餐喔,中午一個便當下午一個便當!」律師笑著說話。
「我看老公先拿五萬給二姨吧,反正我們又不差這五萬!」阿寶表示意見。
「老婆沒意見我就沒意見!」建豪不表達意見了。
接著是佩綺的事情,佩綺讓自己的爸爸親自到公司跟建豪道歉,建豪並沒有生氣,反而很客氣的說了一段話。
建豪很客氣的說:「叔叔不要這麼說,姻緣是天註定的,我跟佩綺就註定當年就是要分開,我完全不記仇也沒有生氣,後來我也遇到了我的老婆,她對我是真誠的愛,也因為她我才有今天的成就,真的是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個精明能幹的女人,至於您的公司,我願意無條件協助您東山再起!」
當爸爸的聽到這個大老闆願意幫忙自己的事業是非常開心的,但是也表示女兒想要回頭愛這個男生也已經來不及,只能說自己當年判斷錯誤,人家都說小時候胖不是胖,孩子尚未定型前不要輕易斷定這孩子的將來,搞了半天當年的小胖子成了如今的超級CEO,當爸的也會勸女兒尋找別的男人,放棄這一段感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