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
一月中的時候我們去了一趟曼谷,一個月居然就這樣子咻一下就過去了。曼谷的河和夕陽彷彿還在我的鼻腔跟眼睛裡。
我的腦袋裡一直浮現著Beatles的Two of Us這首歌,它的旋律還有歌詞,在出發前往曼谷之前,在曼谷旅行著的當下,還有已經回來了好一陣子的現在。
這首歌它一直懸浮著。
它的鼓聲和它的歌詞。
剛好晴晴也很喜歡這首歌,每天洗完澡他都會一直點播著的其中一首歌。
一種鼓聲。
Two of us sending postcards
Writing letters on my wall
You and me burning matches
Lifting latches on our way back home
We’re on our way home
We’re on our way home
We’re going home

這首歌收錄在Beatles最有故事性、也是他們即將要面臨解散的倒數第二張專輯Let It Be裡。
會對這張專輯、會對披頭四產生興趣是因為東野圭吾還有村上春樹。
兩個年紀比我大了一個世代多一點點的作家,同時在各自的小說裡寫到了披頭四,寫到了他們的解散,寫到了Let It Be的這張專輯、還有同名的紀錄電影。
他們都同時寫到了Let It Be這部電影裡紀錄著的屋頂演唱會,Beatles的最後一次公開演唱。
我很好奇,是怎麼樣的音樂跟怎麼樣的別離讓他們都把那一年的故事寫在了書裡。
所以我去把它們都找來聽,也看了Disney+上面Peter Jackson用Let It Be這部電影的所有素材重新剪輯而成的紀錄片三部曲。
不愧是三部曲的王。
紀錄片很好看,片名不叫Let It Be了改叫做Get Back,同時也是當年Let It Be專輯裡的一首歌。
我覺得Get Back很好看,沒有偏移地只是呈現著當年的披頭四,才華洋溢的人們。
看了紀錄片的同時就喜歡上了Two of Us的這首歌。
Two of Us是Paul寫的,他說他在寫的時候是想著Linda的,他的伴侶。
但大家總是覺得這首歌寫的是他和John,包括我也是這樣覺得的。
他們在紀錄片裡只有偶爾對眼的合唱,John看著站著的Paul,兩個人各自刷著吉他。
三年前的Reddit也還是這樣子覺得的,Paul在寫著這首歌的時候不可能沒有想到他和John一起寫著歌的那段日子。
Reddit的評論裡面寫著,他認為,這首歌是最偉大的一首Bromance的歌。
一首寫在了回家的路上,或者是正在往外遠行著的兩個人的歌。
You and I have memories
Longer than the road that stretches out ahead
有趣的是,當我在Google上搜尋著Two of Us的歌的時候,排名的前幾名、預設的前十幾個網頁跟影片,說著的通通是別人唱著的不同的歌。
沒有在搜尋欄上打Beatles的話是找不太到這首的。
這讓人感覺時間真的帶走了很多東西。
走在曼谷的路上,爬著藤蔓的空中步道,周邊超高的大樓聳立著,劃過去的捷運讓我感覺很像是來到了某個未來科幻的城市或者Zootopia那樣子的地方。
我超級喜歡的。
與朋友在一起的時光,沒有幹什麼卻也因為這樣子才更值得的一段日子。
Two of Us。
Pea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