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幾個司法判決,其實心裡是很不舒服的。像是剴剴案一審判兩年,新北國三生割頸案二審改判12年與11年,最後定讞,還有一些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案件,一比較之下,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直覺:為什麼有些看起來更嚴重的案件,刑責反而比較輕?再加上像柯文哲一審判17年,很多人就會開始質疑,台灣司法是不是出了很大的問題,甚至直接下結論說司法不公。但我自己在看這些事情時,反而有另外一種感覺,問題確實存在,但不一定在大家直覺認為的地方。

一、問題不是「隨便亂判」,而是法律本身的設計
很多人會把矛頭直接指向法官,甚至認為是整個司法體系有問題。但如果往更底層去看,會發現一個更現實的狀況:法官其實是在「法律框架內做判決」,而不是隨意決定刑度。也就是說,真正影響判決結果的,很大一部分來自於:
- 法條本身怎麼寫
- 證據能不能成立
- 是否符合減刑條件(例如可教化性)
這些東西,很多時候不是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二、司法的核心,其實是「證據」
司法制度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在未被證明有罪之前,應該視為無罪。這聽起來很抽象,但其實非常關鍵。因為如果沒有這個原則,變成沒有證據也可以定罪,那就會變成誰掌握權力,誰就能決定他人生死。所以很多判決讓人覺得「怎麼這麼輕」,背後很可能是:證據不足以支撐更重的刑責。這件事不一定符合我們的情緒,但它是司法運作的核心。
三、為什麼有些案件反而判很重?
可以對比另一個案例。李宗瑞涉及多起性侵與偷拍案件,最終合併執行接近30年刑期。很多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他的刑期反而比某些殺人案件更重?原因其實很現實:每一個案件都有明確證據(甚至影像)。當證據完整、案件數量多時,刑期就會累積上去。這裡可以看出一個殘酷但真實的現象:不是罪行「看起來」多嚴重,而是「能被證明的程度」有多高。
四、真正的問題在哪裡?
如果把這些案例放在一起看,我自己比較傾向的結論是:台灣司法的問題,不完全是體制崩壞,而是出在幾個地方:
- 法條設計存在模糊空間
- 部分刑責與社會期待落差過大
- 新型犯罪(例如詐騙)法律跟不上時代
- 可教化、減刑機制的標準不夠合理
但這些問題,會影響的是「判多重、判多輕」,而不是讓無罪的人變有罪,或讓有罪的人完全無責。
五、把問題全部丟給政治,其實太簡化
現在很常看到一種說法,把所有問題都歸因於某個政黨,甚至直接說是「司法迫害」。但這裡其實會出現一個矛盾。立法院本來就負責:
- 制定法律
- 修正法律
- 廢除不合時宜的條文
如果真的認為法律有問題,應該做的是推動修法,而不是只停留在指責。否則問題會一直存在,但不會被解決。
六、真正該做的是什麼?
與其單純情緒反應,我反而覺得更重要的是幾個方向:
- 檢視兒少相關法律的年齡與責任界線
- 討論重大犯罪的量刑標準是否需要調整
- 重新檢討假釋、保釋制度
- 強化對詐騙與新型犯罪的法律設計
這些才是能真正影響未來判決的關鍵。
七、媒體與資訊的問題
另一個現實是,多數媒體其實只呈現片段,甚至偏向製造情緒,而不是完整分析法律結構。近年來有一些律師開始透過自媒體解釋案件,其實是好的現象,因為這讓更多人可以理解判決背後的邏輯,而不是只停留在表面。
八、最後,我的想法
我不會簡單地說人性本善或本惡,但我認為人會受到環境影響,而法律的存在,就是在道德之前,建立一個最低限度的約束。如果法律設計得好,它可以減少問題發生;如果設計得不好,就會讓社會產生不公平的感受。但在民主社會中,這些東西其實都可以被修正,前提是我們願意去理解問題,而不是只用情緒去分類對錯。
民主不是靠立場對立維持的,而是靠制度不斷修正。如果我們只用藍、綠、白去看事情,很容易把複雜問題簡化成對立,但真正的解法,永遠都在更細節的地方。
這裡是我分享財富自由的地方,但我一直覺得,財富不只是金錢,自由也不是毫無限制。能夠理解制度、看清問題,並且做出選擇,或許才是更接近自由的狀態。歡迎訂閱的我頻道,或者加入我的付費會員,可以看到所有付費文章,讓我們一起走向智慧的自由之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