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齡勇於追夢,我們不只要求及格,更要求讀得透徹!
本週我完成了 110 年地政士考古題的拆解。這一年考題非常有趣,它混合了「高普考等級」的法理題與「極度冷僻」的法規題。
還沒看過 [114-112年考古題解析] 的同學,也別忘了去複習哦!
【地政士備考-114 年考古題】
【地政士備考-113 年考古題】
【地政士備考-112 年考古題】
【地政士備考-111 年考古題】
⚖️ 一、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實務定性是拿分關鍵
- 第 1 題:限制行為能力與信託撤銷
- 💡 解析: 110 年時成年尚未下修,18 歲仍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撤銷信託行為依信託法第 6 條,不需證明受託人知情,客觀有害即可。
- 第 2 題:分管契約效力
- 💡 解析: 必引 釋字 349 號。重點在於買受人是否「明知或可得而知」(如現場已有耕作事實),這決定了未登記的分管契約有無拘束力。
- 第 3 題:袋地通行權
- 💡 解析: 區分「一般袋地(給償金)」與「因讓與致成袋地(不給償金)」。本題全考袋地,是難得的集中出題。
- 第 4 題:代位繼承與歸扣
- 💡 解析: 算術題!「出國留學」非歸扣事由(結婚、分居、營業才是)。總遺產要先加回歸扣金額再分配。
💰 二、土地稅法規:用詞精準才不會零分
- 第 1 題:地價稅優惠要件
- 💡 解析: 必寫「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營業、一處為限」。多處房產擇定順序:共同擇定 ➔未擇定: 稅額最高者。
- 第 2 題:災害房屋稅減免
- 💡 解析: 強調「租稅協力義務」。毀損面積3-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房屋稅免徵。
- 第 3 題:免稅額物價調整
- 💡 解析: 依據遺贈稅法 12-1 條,累計上漲達 10% 就要調整。答題可舉現行金額為例增加專業感。
- 第 4 題:配偶贈與四稅(大魔王題)
- 💡 解析: 用詞必精準!土增稅是「不課徵」(租稅遞延)、贈與稅是「不計入總額」、房地合一稅是「非交易範圍」。
📝 三、國文:情感與思辨

- 第一題:適當的行動
- 🔑 重點: 討論規章與人性的衝突,建議舉自身經驗強化見義勇為的真實度。
- 第二題:食物的記憶
- 🔑 重點: 抒情文,將味覺與人生經歷(如親情、奮鬥)做深度連結。
🏢 四、土地登記實務:搞懂行政處分 vs. 事實行為
- 第 1 題:裁判分割與法定抵押權
- 💡 解析: 未受分配土地者有「法定抵押權」,且其位階優先於原抵押權(丁)。
- 第 2 題:註記登記之法理
- 💡 解析: 「辦理塗銷登記中」屬「事實行為」或「觀念通知」,不是行政處分,目的是警示第三人。
- 第 3 題:遺漏登記與公信力
- 💡 解析: 善意第三人(丙)受公信力保護,不能更正!受害者(乙)只能依土地法向地政機關請求賠償。
- 第 4 題:再鑑界程序
- 💡 解析: 不服鑑界申請「再鑑界」;再不服只能「訴請司法機關」,不可申請第三次鑑界。
📜 五、土地法規:跨科整合與偏門法條
- 第 1 題:房屋收回限制
- 💡 解析: 土地法 100/103 條解析。「違反法令」指違反使用分區,不含違章建築。收回自用含自己營業。
- 第 2 題:自辦重劃權利清理
- 💡 解析: 重劃是「土地交換」。他項權利以「轉載為原則,消滅為例外」。375 租約註銷領 1/3 補償。
- 第 3 題:土地改良費用補償
- 💡 解析: 極冷僻!區分「改良物」與「改良費用」。後者必須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驗證登記」。
- 第 4 題:債權優購權與保證金退還
- 💡 解析: 第一小題舉土法 34-1 (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73-1(未辦繼承登記)、219徵收收回權為例。第二小題保證金退還:註銷開業且無簽證不實賠償可退還。

📺 備考補給站:影音與資源連結
🎬 名師解析影片:
高點許文昌老師:110地政士考後解題(土地登記&土地稅法&土地法規)
首宇陳翰基老師:土地法規
首宇陳翰基老師:土地稅法
公職王-111年地政士考試(民法概要)
公職王-111年地政士考試(土地稅法規)
公職王-111年地政士考試(土地登記實務)
公職王-111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
📄 紙本詳解下載:
🏁 結語:讀懂法理,才能應萬變!
110 年的考題提醒我們:「背誦是基礎,但邏輯才是拿高分的保證。」
考試倒數,別被冷門題嚇到。當你遇到沒背過的題目(如簽證保證金退還),試著用法理邏輯去推論,絕對不要留白。
AI 大神陪你穩紮穩打,每天進步一點點!🏃♀️💨
讓我們一起努力,在 6 月的終點線上,看見最豐盛的自己!加油!💪
如果你正走在考照的路上,希望這份經驗分享能助你一臂之力。如果你覺得這些整理對你有幫助,也歡迎請我喝杯珍奶 (Boba Boost🧋),給我一點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