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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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裝潢、修繕卻遇上問題?本文深入解析「承攬契約」,讓你瞭解「解除契約」與「終止契約」的差異、各自適用的情況、法律條文,並提供具體解約步驟與注意事項,幫助你有效解決裝潢糾紛,保障自身權益。我們也將探討合約內容的重要性,教你如何預防勝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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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一樁長達40年的認親案例,兒子小度為尋找生父阿度提起訴訟,但阿度不僅避不見面,更拒絕進行DNA親子鑑定。文章解析了子女是否有權要求親子鑑定、生父能否拒絕鑑定,以及法院在強制鑑定受阻時,應如何根據現有證據做出判斷,以釐清血緣關係並保障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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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一個預售屋買賣案例,說明建商因反悔不賣買方,最終被法院判賠2822萬元。文章深入剖析此案例中《民法》、《平均地權條例》與《消費者保護法》的應用,特別是《消保法》中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懲罰性賠償的條款,強調瞭解相關法規對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即使面對建商違約,也能爭取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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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如離婚)所產生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文章釐清了哪些婚後財產屬於「無償取得」而無需列入分配,例如繼承、贈與,並舉例說明瞭財產贈與與其相關債務的處理方式。此外,文中也回應用戶對如何提前預防或規劃剩餘財產分配的疑問,並再次強調配偶間贈與的可運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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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在離婚協議中,面對配偶可能轉移財產以規避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介紹了民法中的「婚姻財產不當處分之撤銷權」及其行使時效,並說明若錯過撤銷權時效,仍可主張「為減少剩餘財產分配」而處分財產,請求將五年內處分的財產追加計算,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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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明星出軌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每天都在坐等吃瓜,其中提到女方希望男方可以同意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讓許多讀者開始詢問這是一個怎樣的權利呢?透過本文和大家簡單分享。 在台灣夫妻財產分配有三種方式,分別為: 法定財產制 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夫妻間若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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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深入探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中的兩大爭議點: 勞保老年給付是否應列入分配範圍,以及夫妻間的相互債權債務該如何處理。 阿洪在文章中引用多則具體的法院判決,呈現實務上正反兩方的見解與判斷依據,並解析最高法院近期見解的限縮與學者批評。希望提供給正進行離婚財產分配訴訟的民眾及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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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保護機制:採用了「事前允許」與「事後承認」的雙重控制,確保其在法律行為中的利益不受損害。 單獨行為:原則無效(民法§78) 民法§78: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的單獨行為,法律規定直接無效。 法理分析
權利能力是民法體系中區分法律主體與法律客體的基礎性概念,是在法律上能夠享受權利及負擔義務的資格,而且「權利能力」具有不可處分性(民法§16),不得拋棄,也就是說,任何將自身降為法律客體、或永久限制自己權利能力的約定(如終身承諾奴役)均因違反民法§16的規定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