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的生活很安靜。
白天工作,日子平穩順暢,而寫稿也慢慢成了我現在最大的興趣。每天早上,老爺都會習慣問我一句:「昨天寫得順不順?寫到幾點?」
如果我回答:「寫到凌晨兩點。」
他就知道,我昨晚寫得很順,故事沒有卡住,角色也願意繼續往下走。
可如果我說:「昨天點了香氛,很早就睡了。」
他也會立刻明白,我大概又卡稿了。
這時候,他通常不會多說什麼,只會開始想辦法帶我出去走走。可能是去吃點東西,也可能只是到外面晃晃,看看人群、看看街景,讓我不要一直困在同一個思緒裡。
因為他知道,我其實是一個很容易把自己關進故事裡的人。
寫一篇小說,對我來說並不是打開電腦就能開始。
很多時候,光是大綱、人物名字、故事走向,甚至角色為什麼會做出某個選擇,我都會想很久。
以前的我,比較常寫散文。
小說其實對我來說一直都是挑戰。
可是偏偏我又很喜歡。
喜歡那些原本只存在腦海裡的畫面,慢慢變成一個真正的故事。
於是我開始學著,把那些天馬行空的想像慢慢寫下來。
因為喜歡穿越題材,所以寫了《穿成曜妃》。
因為喜歡軍教片,所以寫了軍嫂故事。
因為自己對某些感應與情緒特別敏感,所以有了「殘影」的故事。
而那些現實裡真正經歷過的事情,也慢慢成了我筆下的一部分。
像是十二歲那年父親離開之後,身為家中老大的我,開始習慣把很多情緒收起來。後來回頭看,才發現那些沉默與壓抑,也一點一點變成了故事。
還有長期照顧家人生病的經歷,我也正在慢慢整理,想把那些很真實的情緒與陪伴,寫進未來的作品裡。
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會覺得,原來人生裡發生過的很多事,最後都會悄悄走進文字裡。
所以對我來說,創作好像早就不只是興趣。
它更像是一種習慣。
一種會在深夜裡,安安靜靜陪著我的東西。
除了平台上的連載之外,最近也持續在整理投稿作品。
前陣子投到琅琅原創「迷創作」的幾篇單篇文章,也陸續通過審核刊登了。看到作品真的被放上平台的時候,我還是會停下來看很久。
明明只是平常一直在做的事情,卻還是會覺得開心。
因為那些深夜裡寫下來的文字,真的慢慢被世界看見了。
而在寫稿的空檔裡,我也還是會投稿報社,偶爾賺點稿費,然後再繼續寫下一個故事。
明天剛好是週末。
老爺說,要帶我去農場走走。
他知道,我最近腦袋裡裝了太多故事,也知道我有時候一寫稿,就會把自己困在同一個情緒裡太久。
所以每當我卡稿、悶太久,或者連續幾天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時,他就會開始想辦法帶我出去晃晃。
去看看樹、看看天空,吹吹風,讓腦袋稍微安靜一點。
而我其實也知道。
很多時候,靈感不是一直坐在電腦前就會出現。
有些故事,反而是在走路的時候、看風景的時候,甚至只是發呆的某個瞬間,慢慢跑回腦袋裡的。
所以最近的我,還是在很安靜地生活。
也很安靜地寫字。
慢慢把那些想說的故事,一點一點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