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證明

含有「農用證明」共 4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農地繼承常出現在我國遺產繼承案件中,特別是在非市區、農業縣市(如雲林、屏東),有幾個繼承農地一定要知道的最基礎也最重要的法律觀念,本文簡要整理如下。
Thumbnail
付費限定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農業用地並申請免徵遺產稅後,如果在五年列管期間內,將農地出售或未持續作農業使用,國稅局可追繳補徵當初免徵的遺產稅。
Thumbnail
遺贈稅法諮詢,是的,不論土地是否農用,只要是在你父親名下的財產,過世時,都要列入遺產總額。​農地要免稅,需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1條規定,並提出農用事實證明,有申請農地免稅,必須農用滿5年才能賣,若提前賣掉,國稅局會追討補繳,當時免掉的遺產稅,並加計利息。
Thumbnail
0/5遺贈稅
今天來聊一件神奇繼承案件,家族明明有高資產卻無法繳遺產稅,最後竟被國稅局限制出境,代位請求遺產分割後法拍抵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