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中國現代史的人,都知道一八九六年十月十一日在倫敦被綁事件,使孫逸仙因禍得福,揚名國際,確立了在「革命界」的領導地位。經過屢仆屢起的艱苦奮鬥,他終於推翻滿清,建立民國,並被尊為中華民國國父,因為這樣的功業,他生平許多事蹟,後來被有意無意的「神化」了─尤其是國民黨人的宣傳。
爸爸最近在聯經買了一本五折書:黃宇和著的【孫逸仙倫敦蒙難真相】,找出不少可靠的新證據,讓我們對孫逸仙被清使館綁架案,有了更接近事實的瞭解。爸爸拿從小得到的印象和【真相】比較,列出幾點重大差異:
一、 孫逸仙第一次廣州起義失敗,亡命天涯時,已經是海內外公認的革命領袖?其實他的追隨者很少,就算有名,也是『惡名』,華人避之惟恐不及,外國報紙更嘲笑他不配做一個領導人。
二、 為了宣揚革命,他明知危險,仍勇敢進入清朝使館,結果被捕;獲釋後,他故意說成被綁架,是為了醜化清政府,博取同情,創造有利革命的形勢?其實他確是被用計誘入使館的,當時他十分驚恐,一度感到絕望,曾屈於壓力寫了一篇材料,聲稱是自己走進使館。脫險後的「暴得大名」,完全是無心插柳的結果。
三、 英國政府接到康德黎報案後不理不睬,直到報紙登出消息,迫於輿論壓力,才出面干涉?其實講究人權與法治的英政府,擔心該案演變成醜聞,幾乎立即採取營救行動,在新聞見報前,首相已對清使館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放人。
四、 獲救後,孫逸仙以流利的英文,將經過寫成【倫敦蒙難記】,最後更直接、間接樹立了他偉大的形象?其實那本書是他的老師康德黎寫的,孫逸仙的英文程度沒那麼好。
五、 事件後,他遊歷歐洲兩年,大量閱讀西方哲學、政治理論典籍,考察西洋民權、民生制度,並感受英國民族主義的強大力量,奠定了博大精深的【三民主義】的理論基礎?其實他只在歐洲待了九個月,且大都在倫敦活動,綁架案固然使他對英國的重視人權、法治有了深刻體認,但英文能力與停留時間有限,他的【三民主義】自然不可能有什麼「博大精深」之處。
孫逸仙那有志者事竟成的不屈不撓精神,值得我們效法,但脫離事實的歌功頌德就大可不必,珣將來讀歷史,必需有這樣的認識。
89.10.25 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