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號,爸爸去接高律師時,順便交給他一個信封,裡面裝著一張支票:「這是為了我們那棟房子的事謝謝你的!」「哦!隨便啦!」他接下來,看也沒看,放進了抽屜裡。
那張支票的開出,說來也蠻曲折。九二一地震後,新家預購戶聯誼會為了大樓受損的事,和建設公司展開了一連串的談判,中途,大家覺得有聘請一位律師的必要,但又怕隨便找一位,可能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狀況,比如說,建設公司財大勢大,在法律界有很多「朋友」,搞不好會被出賣等。於是,希望能找個熟人。有些成員提出他們認識誰誰的,可以延請,但始終不見行動,最後,爸爸只有出面,硬是聯絡了二十六年不見的高律師。
爸爸初次向高律師說明「案情」時,他表明幾年前曾做過這家公司的法律顧問,與負責人頗熟,應該可以妥善解決。電話詢問不算,聯誼會代表和高律師面談了四次,另外,他還參加了一次成員們的開會,並赴建設公司談判了一次,雖然,後來並沒有達成大家的期望,但他確實花了不少時間與精力。委託期間,聯誼會代表曾多次請教高律師費用的問題,他總是說:「不急!結束後再講,我會記錄鐘點!」而爸爸問他時,他說:「我不收費也沒關係!」如果純粹是爸爸的事,他要「請客」就算了,但我們這麼多人,應該「在商言商」才對。大家也都主張一定要付費。
高律師參加開會那次,爸爸有事沒去,聽說會長邱醫師堅持問了價錢。「既然這樣,公定價是一小時五千元。」高律師說:「但因為我同學,可以免費服務。」成員們知道價碼後,部份人嚷著:「太貴了!」似乎也有人向高律師還價,甚至有人懷疑他因為曾與建設公司有業務來往,所以並沒有認真辦事。
面對這情況,爸爸尷尬萬分,不知該說什麼好。當初,爸爸是看請律師的事始終沒人起而行,才攬下來的,事先也不知道行情,更沒想到人與人之間竟然如此缺乏互信;結果,高律師名譽可能受損不說,爸爸也不禁擔心被誤會為替同學拉「生意」,只得私下對邱太太強調:「就我的瞭解,高律師不是那樣的人!」並且表示:「價錢方面,我可以去講講!或者要賣我的老臉不付費…」這麼說著時,爸爸心裡暗暗叫苦:「叫我怎麼去開口啊!以後同學還要不要見面呢?」
89.6.19 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