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公共汽車月票是在小學,雖然是段走路可達的距離,由於一張票價才 2 毛錢,萬一碰上刮風大雨的日子,也好有個後備的方案。月票是個小本子,封面有照片、學校和姓名,共有六頁,每頁五張票。使用時要先撕下,上車給車掌小姐撕半,下車將票根丟到廢票箱。

距離遠的必須搭乘「公路局」客運車,大多在「臺北東西客運總站」發車,途中會在市區設有若干「招呼站」,由於是按路程收費,有時會比公車便宜但車次較少。月票與公車票略同,每月票面以不同顏色劃分,而剪票是用打洞的,時常沒有剪斷,有人會用原子筆按回再使用,貪個小便宜,實際上格子是按日期排的,多出來也沒有用。
穿軍服或出示「補給證」可以享用公車半票,出遠門無論是火車、公路客車、飛機、船運則需要出示單位「差假證」,到車站「憲兵隊」簽證後,才能買軍人票。有了差假證就可以全省跑透透,甚至還可以去澎湖、金門和馬祖,搭軍機還免費。一次暑假我們四位同學決定去「橫貫公路」旅行,從台中進花蓮出。一路青山綠水風景怡人,驚險路段鬼斧神工,一路住宿都在各地「國軍英雄館」,相當經濟實惠,也是我學生時代最快樂的時光。
到了美國,除了健身偶而騎自行車外,都是自己開車,冷暖氣空調、立體音響、全球定位系統俱全,獨來獨往的確實清靜方便,但多少會有空虛寂寞的感覺。回想當年望穿秋水的等車、大排長龍的隊伍、車來一窩蜂的擠車、與同學朋友東拉西扯吹牛的日子,再也不會回來,永遠的過去了,有時候還真是懷念。(完)8-1-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