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本月11日委員會議通過,詠烽建設有限公司及聯勝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銷售基隆市暖暖區「青森悅」建案,在網路廣告及實品屋卻以一般住宅表示,但該建案使用執照為辦公室使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詠烽公司及聯勝公司新臺幣150萬元及40萬元罰鍰。

又見「辦公室」當「住宅」賣 公平會祭百萬罰單。資料來源:公平會
公平會提醒,不動產網站所刊載建案資訊及銷售中心實品屋裝潢皆為消費者認知建案用途的主要途徑之一,業者應確保廣告表示與核准用途相符,以免因廣告不實受罰;另外,也建議消費者於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cpt0407m.do)查詢該建案核准用途等相關資訊,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相關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