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服溝通的流程中,當我們成功地描繪出引人嚮往的 Benefit 之後,下一步便是提出 Evidence (證據),以建立聽眾的信任,證明我們的承諾是真實可信的。許多溝通者在此階段,會慣性地認為「證據越多越好」,於是努力蒐集並呈現:
- 「這個方案已有數百位使用者。」
- 「我們擁有眾多網路好評與高分評價。」
- 「產品榮獲多項設計大獎,並附有第三方檢驗報告。」
從客戶見證到數據報表,看似準備周全、證據充分。然而,實際情況卻可能是:對方禮貌地點頭,表示收到了資訊,但眼神中並未流露出真正的信賴,甚至可能對我們提供的資料興趣缺缺。 為何提供了大量證據,卻未能有效建立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