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都市更新中,房屋分回主要有兩種方式:協議合建和權利變換。
協議合建是地主與建商私下簽訂合約,選屋條件和分回坪數全依合約內容執行,沒有統一規範,彈性大但風險也高。因此,這篇文章我要聚焦在另一種方式——權利變換,來聊聊它的房屋分回怎麼運作。
想了解權利變換和協議合建的差別?可以看看我之前的文章:
權利變換的房屋分回
權利變換是民辦都更中常見的方式之一,簡單來說,就是地主出土地,建商出錢蓋房子,完工後按原本的權利價值比例,分回更新後的新房子。
這過程聽起來複雜,但核心概念很簡單:你原本的房地價值佔整個都更單元的比例是多少,都更後你就按同樣比例分回新房地的價值。
舉例來說:假設小明有間房子,都更前他的房地價值是 1,000 萬,而整個都更單元(所有參與都更的土地和房子加起來)的總價值是 2 億元。那小明的權利價值比例就是 1,000 萬 ÷ 2 億 = 5%。假設都更後,新建案的總價值變成 5 億元,那小明應該分到價值 5 億 × 5% = 2,500 萬的新房子。
這個例子清楚吧?不管都更前還是都更後,小明的房地價值比例都是 5%,權利變換就是確保這比例不變。不過,實務上,建商通常會給地主一點彈性,允許在更新後權利價值 ±10% 的範圍內選屋,不用額外付錢。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小明可以選價值 2,250 萬到 2,750 萬的房子。如果想選更貴或更便宜的房子,就得跟建商協商,進行「多退少補」的找補動作。
再來看個更貼近真實的案例,讓你感受分回比例的影響。
假設台北市某都更案,地主阿土伯的房地價值 1,500 萬,整個都更單元價值 4 億元,阿土伯的權利比例是 1,500 萬 ÷ 2.5 億 = 6%。都更後,新建案總價值 6 億元,阿土伯應分到價值 3,600 萬的房子(6 億 × 6%)。假設這新建案每坪單價 100 萬,3,600 萬大概能分到 36 坪的房子。
但如果建商爭取到容積獎勵,讓新建案總價值飆到 7 億元,那阿土伯就能分到價值 4,200 萬的房子,約 42 坪!這就是為什麼都更單元的條件(像是容積獎勵)會影響你的分回成果。
想了解容積獎勵是什麼?可以看看我之前的文章:
我們實際遇到的狀況是什麼?
為什麼我說地主想選超出權利價值的房子要建商同意?這跟現在的房市趨勢有關。
現在房價高,很多人買房預算有限,通常只能負擔 10 幾到 20 幾坪的小宅。所以除非是豪宅社區,建商在設計建築平面圖時,多半會主打這種小坪數的房子,這樣賣起來比較快,資金回流也快。如果建商蓋太多大坪數的房子,賣不出去就可能拖慢整個案子的銷售進度。
回到小明的例子,假設他最多能選價值 2,750 萬的房子(約 34 坪,單價 80 萬 / 坪)。但他想多花 250 萬,選兩間總值 3,000 萬的小宅,每間 1,500 萬(約 19 坪)。對小明來說,自己掏錢多買兩間小宅很合理,但對建商來說,這意味著損失兩間更好賣的小宅,換來一間 34 坪、可能賣得比較慢的大房子。你說,建商會不會有點猶豫?
所以地主如果想選的房子超出自己權利價值的範圍,通常得跟建商好好談,達成共識才行。
結論
權利變換的優點在於公平性高,因為它依據專業估價,按比例分配房地價值,受到《都市更新條例》的規範,保障地主權益。但它的缺點是流程長,得等到建築設計定案、地政士計算每戶坪數、不動產估價師完成估價,才能知道自己能分到什麼房子。比起協議合建,權利變換需要更多耐心。
影響分回的因素很多,像基地位置、臨路條件、甚至容積獎勵,都可能讓你的分回結果差很大。想更深入了解權利變換的估價怎麼算?別擔心,我之後預計會再寫一篇專門講不動產估價的文章,幫地主們在選擇都更方式時,有更清楚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