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加入的團隊其實只有兩個設計師:A君自己和一個稍比他資淺的Mike。A君身為首名design hire加入一個禮拜後,Mike後腳也踏進來了。當A君升職後他其實也只有Mike一個快樂好朋友要管,工作其實跟之前差不了多少。
可惜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主管Kevin開始assign給A君一些A君完全沒見過的設計師到團隊裡要A帶。一開始A君還覺得既然是Kevin面來的人應該沒問題吧?畢竟自己也是Kevin找來的。
「這個設計師沒有很強,但我很喜歡他willing to work hard的態度。」在Kevin要把他找來的第二個設計師給A君前,Kevin對A君說著。
「Kevin,我的團隊是最複雜最賺錢最高壓的產品線,沒有那個環境慢慢在帶人。」A君回。這是哪門子hire的標準?
Kevin沒有聽,還是把那個沒有很強的設計師,讓我們叫他Temp,給到了A君的團隊裡。
Temp是以mid-weight designer的身份加入的。A君採取的方法是:會幫他把任務架構撲到30%後,給予完整的指示,期待他能做到50-60%,自己再去收尾。
令A君大開眼界的是,Temp每每都會信誓旦旦表示他理解,自己會圓滿達成任務。但交回來的東西不只沒達標,甚至還會從30%倒回10%。能把東西做爛已經是個超出才能的境界了,他更強的才能是:他會自信滿滿的demo,告訴你這簡直是個100分的東西,甚至比你一開始交代的更棒、更聰明、更好用。
俗話說:要說服一個聰明的人是很困難的;要說服一個白痴是不可能的。A君開始懷疑自己是英文能力有問題,還是智商有問題。他怎麼好像看不太懂?
經過幾次重複事件,A君開始感到Temp好像沒有幫他分擔工作量,反而還增加。A君想說自己新手主管,可能帶人方式不太對;於是把分給Temp的項目交代給Mike,請Mike去帶Temp一起完成。
一個禮拜後,Mike表示他也大開眼界。
「我覺得他比較像intern。」Mike說。Mike聽起來跟A君的雞掰有得比,難怪他們是快樂好朋友。
A君便在一次1-1向Kevin表達說:「Temp目前為止只讓我增加更多工作量,我現在沒有這些bandwith去照顧他,你能不能拿回去自己帶?」
「你一定用錯方法帶了,換個方法試看看。」Kevin回說。
「我已經找Mike試過了,Mike也有一樣的feedback。」
Kevin仍然堅持那是因為A君帶人有誤。所以A君到後來就直接把Temp,Kevin還有自己都塞到同一個kick off meeting裡,讓Kevin主持,親身來個Temp體驗營。
Temp一貫的自信滿滿說,自己會達成任務。
在下次驗收時,終於,換Kevin傻眼於Temp的才能了。
最後這個Temp,是由A開掉的(因為他在A君的團隊下)。那是A君上任lead designer後fire掉的第二個設計師。
而A君上任還不到半年。